2023年,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冲刺之年、关键之年,每一位市民既是文明创建的参与者、见证者,也是这座城市的守护者、受益者。然而,近期部分市民群众因不了解相关规定,图方便,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秸秆、枯草等随意进行露天焚烧,焚烧后造成城市空气污染,周边市民身体健康受到影响,同时也影响了创文工作的成效。
案例一:近日,市城管局执法人员在巡查马山公路时发现附近出现一处烟雾,赶赴现场后发现有正在露天焚烧的建筑垃圾,执法人员及时调派车辆赶到现场进行扑灭处置。
案例二:市城管局执法人员在开展日常巡查时,发现马山公路格林酒店旁的菜地有焚烧秸秆、枯草的现象,执法人员迅速展开行动,及时处置。
露天焚烧的危害
一方面,露天焚烧垃圾产生大量的污染物,如二氧化硫、悬浮颗粒物、氮氧化物,以及有毒微量有机污染物对人体都存在一定的危害。其中,二氧化硫在浓度高时会使人呼吸困难,它形成的悬浮颗粒物,随着人的呼吸进入肺部,对肺有直接的损伤作用。另一方面,露天焚烧秸秆会污染空气环境,危害人体健康,还容易引发火灾,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秸秆焚烧,极易引燃周围的易燃物,尤其是在村庄附近,一旦引发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此外,露天焚烧秸秆破坏土壤结构,造成耕地质量下降。焚烧秸秆使地面温度急剧升高,能直接烧死、烫死土壤中的有益微生物,影响作物对土壤养分的充分吸收,直接影响农田作物的产量和质量,影响农业收益。
露天焚烧需要承担的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或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杜绝露天禁烧,助力创文攻坚,人人有责, 市城管局在此向广大市民朋友倡议:
1、积极响应号召,主动向家人、邻居和亲戚朋友宣传劝导,号召周边的人“不能烧、不乱抛” 。
2、人人参与、全民行动、互相监督,坚决曝光露天焚烧的不文明行为,坚决制止露天焚烧的违法现象。
3、全市一条心、大家一起拼,凝心聚力,携手共建,助力英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下一步,市城管局将依托市数字城管平台,强化动态监控管理,加大对露天焚烧的查处力度,同步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切实提高广大市民的环境保护意识,不断提升城市空气质量,助力创文攻坚工作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