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英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落实《英德市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分工及要求,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多措并举,狠抓落实。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
一是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工作。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会、“主题党日”、个人自学等方式开展学习,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入心入脑,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二是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是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根据部署情况制定可行措施并执行落实。召开部门工作会议,组织各部门负责人认真研读《英德市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根据部门职责进行责任分工,明确工作任务和成效,做到落实到位,责任到人。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广东建设
一是落实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领导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书籍,组织干部职工参加2024年学法考试,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心入脑,走深走实。二是充分利用局会议室,积极打造习近平法治思想(室内)学习宣传阵地。通过制作学习宣传墙和读书角,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法治建设的内容等,有效地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三是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多次学习省委“1310”具体部署,紧密围绕“1310”具体部署开展相关工作,助力法治广东建设。
三、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具体部署,清远市委和英德市委关于依法治市的具体工作安排,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任务亲自部署推进,及时研究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有效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突出问题和反馈问题,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发挥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切实加强对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在时间、人员、经费、措施等方面狠抓成效。三是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四是加强局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通过集中培训、法治讲座、网上学法等多种形式,提高工作人员法律素养和工作能力。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规范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2024年11月,我局以英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英德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细则(试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了我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行为,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率;我局严格落实《英德市“百千万工程”乡村风貌提升及停车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公众参与度,充分发挥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功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
(二)做好行政执法事项下放工作,落实业务指导责任
依法稳步推进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更好地全面落实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一是结合我市城管系统工作内容,梳理和完善两批共69项行政执法事项法律法规,制定了《英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推进乡镇街道实行综合执法处罚依据清单》,通过列出下放事项对应的执法依据和自由裁量规则,使乡镇(街道)执法人员能够快速准确适用法律法规开展执法,同时根据需求做好指导工作。二是制定《英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推进镇街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案》,以加强镇(街)行政执法协作配合为重点,规范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运行机制,形成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作通畅的工作格局。三是组织开展城管系统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提高城管系统及各镇街执法人员综合执法能力,提高依法执法水平。四是结合“百千万工程”工作创建典型镇契机,指导黎溪镇、桥头镇、连江口镇等乡镇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开展“六乱”治理、燃气大排查等工作,深入推行“721”工作法,推进城市管理向城镇管理顺利延伸。
(三)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行政执法协作机制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制度,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涉企综合查一次”、一体化在线监管机制,完善与创新创造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机制。我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等职能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2次,对辖区内燃气经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对问题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跟踪落实,做好联合抽查现场检查、结果录入、公示等工作,确保闭环。
(四)加强执法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和水平
今年以来,我局共组织举办了4场执法培训,开展4场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测试,参加培训测试人员达500余人次,涉及各镇(街)、我局各执法股室、下属事业单位等执法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认真落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网上学习培训的任务要求,全局持有执法证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职业素养。同时,建立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登记卡,如实记录执法人员接受法律知识、业务知识等学习情况。
(五)履行城市管理职能,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1.全力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今年以来,我局共出动40385余人次,车辆6352余辆次,清理占道经营商铺、流动摊档50323余档(次),清理乱摆卖2054余档(次);开展打击非法排放、转移、倾倒、受纳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专项执法行动,今年对个人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行为实施行政处罚1宗,现中心城区非法排放、转移、倾倒、受纳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现象已日趋减少;多措并举开展高铁安全隐患整治,完成高铁沿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任务18宗;查处违法建设治理面积264348平方米,其中拆除违法建设面积49535平方米、治理214813平方米。
2.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深入开展市中心城区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今年以来,巡查餐饮店铺共1422间次,餐饮店油烟净化设备安装率为100%。同时,对已安装的餐饮店铺定期进行上门检查,督促落实清洗工作。二是严厉查处未作密闭运输以及撒漏、带泥上路造成道路污染及扬尘污染的车辆,对市区范围内的露天焚烧工作进行巡查、监督管理,今年以来,查处违法车辆36车次,实施行政处罚36宗,处理露天焚烧209处,市区空气环境质量有了明显改善。
3.筑牢城镇燃气安全生产防线。一是加强培训演练,组织各镇街开展使用燃气餐饮行业培训,举办燃气相关应急演练14次;二是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传统宣传平台和新型融媒体等途径广泛宣传燃气安全常识,在广场、小区、学校和乡(村)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活动,派发燃气使用安全基本常识、日常安全用气宣传资料达7600余份,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燃气使用安全知识和燃气安全事故防范能力。三是抓实抓细安全排查,在日常检查以及联合各镇(街)、市直有关单位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检查工作中,发现安全隐患349项,已完成整改317项,32项正在跟进整改;按照省、清远市的有关要求,2024年橡胶软管更换任务为10000户,已完成10000户,完成率达100%;2024年燃气市政管道建设任务为20公里,现完成建设19公里,进度为95%。
4.清远“粤执法”平台应用情况。今年以来,我局使用清远市一体化行政执法办案平台办理行政检查7652宗,行政处罚912宗(其中简易程序869宗,普通程序43宗),行政强制0宗。办结的行政处罚案件能够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量罚适当,并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
5.户外广告管理。一是加强排查整治,对辖区内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影响市容市貌、违反《清远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的户外广告招牌进行摸查,排查户外广告设施2553个,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广告设施和招牌共148个,共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31份,累计整治存在安全隐患招牌设施141个;累计排查大型户外广告设施103个,拆除大型过期户外广告设施20个,面积达1000余平方米,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整体水平有了新提升;二是完善审批手续,严格执行《清远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对符合备案手续的进行备案登记,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审批,对违法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坚决予以整改、拆除。
6.行政审批。今年以来,我局办理审批事项共156宗,城市道路挖掘审批46宗,建筑工地临时占道私占45宗,建筑工地临时占道公占33宗,不占道证明2宗,砍伐、树木迁移24宗,燃气新增点(供应点和储配站)6宗;提出行政审批意见约 65 件;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备案104宗。
7.12345热线投诉平台工作完成情况。今年以来,我局未出现黄牌、红牌工单,12345热线投诉平台共受理1431件,已处理1408件,处理率达到98.39%,按期结案率100%,案件回复满意度达(含满意、基本满意)80.4%。投诉类型主要集中在:占道经营类244件,油烟类237件,停车位类189件,市政道路类108件,广告牌类30件,地锁类27件。
(六)内外联动开展普法宣传,落实普法责任
一是内部学法,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加强反腐倡廉法治宣传教育,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普法工作,将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体现实的体现在普法工作中。二是外部普法,多举措普及城管法律法规,在月桂湖北岸法治宣传长廊设置有4座大型的城市管理法治宣传专栏,分别张贴有《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广东省城市垃圾管理条例》《清远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定期更新宣传栏和文化石的内容,为宣传城市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制作《垃圾分类》《文明城管》等公益普法宣传视频,在悦英德、英德电视台等媒体播放;6月举办了城管系统垃圾分类暨安全生产宣传普法活动,现场设置12个摊位,分别向广大市民群众普及垃圾分类、燃气安全、广告招牌、公园绿化等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现场派发宣传资料1000余份,营造“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良好氛围。
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基层执法队伍综合素质有待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个别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容易与群众发生冲突,具有法治素养的执法人员较为欠缺,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业务能力水平仍有提升空间。
(二)与镇街综合执法沟通交流频次有待增加。我市城市管理领域职权下放镇街的事项共69项,涉及事项众多,部分案件办理涉及专业性强、技术性强或者需要第三方机构鉴定,调查取证难,而镇街大部分执法人员缺乏专业知识,法律素养不高,我局职能部门对镇街综合执法工作缺乏相应指导,未建立协作机制,存在案件移送过程中存在沟通不畅、影响案件办理时效的情况。
(三)普法宣传创新力度不足。当前普法方式主要以摆摊、拉横幅、派发宣传单张等传统的方式进行,活动形式缺乏创新,普法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宣传对象以老年人为主,受众群体单一,学法普法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入。
六、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强化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培训内容紧密结合城市管理工作要求,创新培训形式,着力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坚持理论武装、业务培训、实战训练相结合,锤炼业务能力,着力提升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办案水平,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加强镇街综合执法业务交流。继续做好行政执法事项下放工作,加强业务交流和实地指导,切实打通镇街城管领域执法的痛点、堵点、难点;积极转发省厅及清远市级典型案例汇编到各镇街参考学习;与有条件的镇街联合打造城镇管理示范点,推进城市管理向城镇管理顺利延伸,推动城镇城市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推进学法普法工作创新。积极推进普法工作理念创新、方式方法创新和载体阵地创新,组织更多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如讲座、展览、互动咨询等,提高公众参与度;加大新媒体新技术运用,借助微信短视频、抖音等社交平台,制作普法宣传短视频、图文并茂的推文等,提高宣传的趣味性和吸引力,让法治宣传教育更加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