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大洞镇人民政府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以及《英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英德市清理处置闲置用地和打击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违法采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英府办函[2020]76号)文件精神,于2020年12月14日,对社区村民廖某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所建的房屋实施拆除。
一、发现占耕事实
2020年10月12日,大洞社区居委会负责人致电大洞自然资源所称,廖某正私自在疑似耕地上新建住宅。接报后,镇自然资源所会同大洞社区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勘查取证。经现场勘查和简易测量,房屋占地面积120平方米(占用耕地约105平方米、林地约15平方米),房屋主体结构为一层(已封顶),尚未安装顶梁以及瓦面,房屋边堆放有锌铁瓦面、砂石等建筑装修材料。执法人员因现场无法联系到当事人取证后返回社区居委会了解相关情况。
10月13日,镇自然资源所、社区居委会负责人、驻片社区干部、驻社区负责人等一同前往当事人廖某家中,书面告知廖某在耕地建住宅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9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17条的规定,并当场向当事人下发了《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英自然资执法[大洞]停字[2020]第1013号),责令当事人停止土地违法行为、听后处理;大洞镇人民政府也同时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当事人限期在2020年10月29日前自行整改完成,逾期一切后果自负。当事人廖某当场签收了以上通知。
二、事情简要回顾
据查,早在2020年9月29日下午约4时,大洞自然资源所巡查员在大洞社区居委会岭坪组附近巡查时,村民廖某就要求巡查员对现违法占地点进行勘查是否符合建房条件。巡查员当即通过广东省自然资源在线巡查系统对该村民指定地点的土地利用规划以及土地利用现状进行了查看。巡查员查看后随即口头告知村民廖某,该地虽然处于丢荒状态,但地类属于基本农田,只能用于农耕,如擅自占耕建房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据调查,当事人廖某于2020年国庆长假期间动工建设以上住房,至国庆假期结束时,该房屋主体结构已完成,尚未安装顶梁以及瓦面。
10月中旬至11月期间,镇自然资源所巡查员在巡查廖某占耕建房点时,发现廖某在大洞镇人民政府责令其自行整改期间仍然没有停止对该地的土地违法行为,仍在继续装修房屋。
三、动员自行整改
2020年11月25日上午,鉴于廖某自行整改期限已过且无自行整改意图,大洞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社区居委会负责人在镇自然资源所召开了专题研讨会,会议决定对廖某违法占用耕地所建房屋实施拆除并恢复耕种条件,并研究制定了拆除计划,同时成立了思想感化工作组负责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由工作组动员廖某于12月13日前自行拆除建筑物以减少个人损失。
自
11月25日至12月14日以来,思想感化工作组先后七次到廖某家中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积极动员廖某自行拆除占耕建房建筑物。经工作组了解,廖某家庭条件确实比较困难,现住的建于上世纪60年代的泥砖房面积太小且已破旧不堪,该村各户与邻居也都是共墙建设,村集体又无法安排宅基地给他重建住宅,根本满足不了现五个家庭成员共同居住的事实。村集体虽然早在约10年前有分配过宅基地,但由于村中基本都是留守老人和小孩,村集体很难形成统一的规划,在原宅基地上重建住宅基本难以实现。
工作组在了解廖某的实际困难后,先后拟定了三种协调方案希望尽最大努力协调到原有的宅基地让廖某重建住宅。经过工作组四次与村集体、廖某邻居等进行协调,最终协调到其邻居的一间旧宅基地可供廖某重建住宅。在工作组解决廖某重建住宅的困难后,最终廖某同意自行拆除占耕的建筑物,最大限度的减少了当事人的直接经济损失,也维护了大洞镇的社会稳定。
四、组织实施拆除
经过协调,拆除建筑物日期定在了2020年12月14日。当日下午3时,由镇分管领导带领工作组组织施工队对廖某建筑物实施了拆除,工作组对拆除的全部过程作了记录。后期大洞镇人民政府将视天气情况具体组织对拆除的建筑垃圾实施处理,并对占耕的土地恢复耕种条件。
规范农村建房功在当代,严格保护耕地利在千秋。大洞镇党委政府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清理处置闲置用地和打击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违法采矿等四个专项行动中,不断加大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广大群众树立依法管地、依法建设的观念,在全镇形成“用地要批准、建房要许可、违法必受罚”的良好氛围,对2020年7月3日以后的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坚持“零容忍”原则,及时查处整治。接下来大洞镇人民政府将建立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和舆论监督,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齐心协力,攻坚克难,有力有序有效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切实守好耕地保护红线,坚决保障粮食安全,为推进大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