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同学起侮辱性外号是不是校园欺凌?”“孤立、排斥同学的性质是什么?”“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是否需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
近年来,校园欺凌、校园暴力事件多发,对未成年人学习和日常生活造成重大影响,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人身、财产安全法律意识。2024年6月21日上午,东水小学法治副校长谢敏走进东水小学开展了“预防校园霸凌 护航少年成长路”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中,法治副校长通过故事情节展示、真实案例讲述等方式,从行为欺凌、言语欺凌和心理欺凌三方面讲述了校园欺凌的各种表现形式。同时,对涉及未成年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盗窃、抢劫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深入浅出地讲解,将抽象的法律语言转化为贴近孩子们生活的案例,强化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防范意识。
此外,法治副校长还从学生、家长、学校三个方面提出预防校园欺凌的主要措施,让同学们记住“不做受害者、不做欺凌者和不做附和及冷眼旁观者”的三不措施,让法治观念在青少年心中生根发芽。春风化雨,润物于无形。
下一步,东华司法所将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不断创新和丰富宣传方式,增强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切实减少或避免校园欺凌现象发生,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