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局城北派出所在滨江公园开展巡逻工作时,发现公园里有一处着火并伴有浓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执勤民辅警随即立刻上前查看,发现是堆积着烟花盒子和垃圾的地方正在燃烧,火势有蔓延的趋势,警员立即采取紧急措施,使用附近可利用的工具进行灭火,同时通知派出所队员携灭火器迅速前来现场支援。后经警员使用灭火器灭火后,火势很快得到控制,待明火最终被完全扑灭,执勤民辅警又继续投入到夜巡工作中。
燃放安全提示:不得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在非禁放区燃放时,要远离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飞机场以及铁路线路,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等重点防火区,以及其他不适宜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和部位。燃放前,应仔细阅读烟花爆竹外包装上标注的燃放说明和注意事项,严格按照说明书安全燃放。燃放时,应选择室外空旷区域,将烟花爆竹平稳放置或插入地面及其他固定物上。点燃后,燃放者应立即前往安全位置。出现异常情况时,不要马上靠近产品,15分钟后再去处理。不得采取妨碍公共秩序和危害公共安全以及危害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燃放方式燃放,严禁驾骑车辆追逐燃放,严禁手持对射,严禁朝向人群、楼群等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方式燃放。燃放时应保持清醒,酒后燃放风险大;未成年人应在监护人或成年人陪同看护下安全燃放。出现紧急情况请及时拨打火警119,医疗救助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