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背景
调整地块位于英德市九龙镇镇区JL01街坊,位于九龙镇镇区中部。本次调整地块总共涉及两个地块,地块一位于九龙镇团结路(原机械厂),地块二位于九龙镇卫生院。用地南侧有省道348贯穿而过,区位优越、交通便利。用地业主分别为刘卫星、九龙卫生院, 目前地块已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获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由于地块出让时间较早,给定的规划条件不能满足城镇发展的要求,不利于城乡规划管理及项目的实施建设。 因此,本次调整是落实城镇发展的需要,满足城乡规划管理规范要求、规范化早期给定的规划条件的需要。
2. 项目概况
项目区位:本次调整地块位于广东省清远市英德市九龙镇,清新、英德和阳山三县(区)交界处,距英德城区和清远城区均为 60 公里。调整地块总共涉及两个地块,地块一位于九龙镇团结路(原机械厂),北侧是九龙镇小学;地块二位于九龙镇卫生院。
项目范围:调整项目位于广东省清远市英德市九龙镇镇区JL01街坊,街坊范围面积100.92公顷。本次调整包括2处地块,地块一范围面积2082.86㎡,约3.12亩,包括JL01-0204地块;地块二范围面积共9280.02㎡,约13.92亩,包括JL01-0713地块。
图1项目范围示意图
3. 调整方案
3.1地块一调整方案
此次调整主要为JL01-0204地块建筑密度上限控制值、绿地率下限控制值及建筑限高,用地性质、地块面积、容积率不变。调整后规划设计条件为:
容积率≤3.1,
建筑密度≤40%,
绿地率≥28%,
建筑限高≤54M。
图2 地块一调整后土地利用规划图
表1 地块一调整前后地块控制指标对比一览表
3.2地块二调整方案
此次调整根据九龙卫生院及其周边地块用地权属与九龙卫生院的发展需求,调整JL01-0713地块的容积率上限控制值、建筑密度上限控制值、绿地率下限控制值及建筑限高,用地性质、地块面积不变。另外,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规划区配建停车场(库)建设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增加地块停车位配建个数控制指标要求。调整后规划设计条件为:
容积率≤2.5,
建筑密度≤45%,
绿地率≥20%,
建筑限高≤24米,
停车位配建个数按0.4车位/100㎡计容总建筑面积配置。
图3 地块二调整后土地利用规划图
表2 地块二调整前后地块控制指标对比一览表
4. 结论
本次规划调整不会对九龙镇的整体利益及远期开展造成不利的影响,同时可以促进九龙镇的城镇建设,更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对《英德市九龙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地块进行规划设计条件调整的方案根本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