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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清远市英德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810073124963/2024-00008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英德市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4-01-22
名称: 从严打击交通违法行为,保障市民安全欢度新春·英德市交通运输局查获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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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打击交通违法行为,保障市民安全欢度新春·英德市交通运输局查获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

发布日期:2024-01-22  浏览次数:-

    如果说“锣鼓喧天,鞭炮齐鸣”是欢度节日的开关,那“安全”无疑就是欢度节日的保险丝。春节临近,根据《英德市2024年烟花爆竹销售旺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文件要求,英德市交通运输局积极响应、主动作为,全力打击各类违规违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从严防范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发生。

    2024年1月18日,英德市交通运输局英城执法中队在乐广高速英德出口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一辆粤A8F*P6轻型厢式货车车厢内摆放满满一车厢的烟花。经调查,车上共计运输烟花爆竹200余箱,该车所有人及驾驶员均为邓某,车辆使用性质为非营运,当事人及车辆均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相关的证明或证件。通过证据确认,当事人邓某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为制止违法行为、避免危害发生,英城执法中队的执法人员现场依法对粤A8F*P6轻型厢式货车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并将相关违法线索移交至英德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广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等有关规定,2024年1月19日,英德市交通运输局以事实为依据依法对邓某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非经营性)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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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执法人员对涉嫌违法车辆进行调查)

   

    新春将即,烟花爆竹喧闹闪耀能给大家带来欢乐喜庆的氛围,但唯有安全在先才能让这种欢乐持久。英德市交通运输局在此郑重提醒各位市民群众,从事烟花爆竹运输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规范,必须使用己取得危险品运输许可资质的专用车辆并配备具有危险品运输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及押运员,这不仅关系到社会道路运输安全,更是关系到您及每一位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法律链接: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分别提交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一)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货运经营的,向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三项:“……(三)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违法所得超过2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