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德市社会力量办学开办流程
(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文化类培训机构)
社会力量办学开办的审批分为筹设和正式设置两个阶段,筹设期间不得招生,到期不申请开办或达不到开办条件的,取消筹设资格。
一、申请筹设
(一)申请流程:
1.举办单位书面向所在镇(街)中心小学提交办学申请。
2.镇(街)中心小学受理并组织相关人员查看办学场所是否达标,并填好《英德市民办幼儿园办学场所现场察看情况意见表》。
3.镇(街)中心小学加具书面同意筹建意见给举办单位,并连同申报材料和《英德市民办幼儿园办学场所现场察看情况意见表》报市教育局。
4.市教育局核查申办材料并察看办学条件后,作出是否同意筹设的书面答复。
(二)申请筹设需提交的书面材料:
1.办学申请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举办者基本情况、拟办规模、校(园)长、教职工人员配备计划、拟办学选址等。
2.举办者身份证复印件。
3.举办单位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
4.办学场地产权证明。
5.拟办幼儿园的建筑平面图、各功能室分布图、设施、设备计划配置情况说明。
6.民政局出具的幼儿园名称核定通知书。
二、正式设置
(一)申请流程:
1.举办者在筹设期内,取得相关证件,达到开办条件后,可提交正式设置的申报材料。
2.镇(街)中心小学收齐所有申报材料后,组织相关人员察看办学场所是否具备开办条件,填好《英德市民办幼儿园正式办园评估验收意见表》。
3.镇(街)中心小学出具初审意见后,连同申办材料和《英德市民办幼儿园正式办园评估验收意见表》报市教育局。
4.市教育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办学条件进行评估。
5.达到开办条件的,公示7天后批准开办,并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6.经市教育局批准后,举办单位凭市教育局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证件(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收费备案、社保证明等)。
(二)申请正式设置需提交的书面材料:
1.申请正式办园验收报告。
2.镇(街)中心小学的初审意见及《英德市民办幼儿园正式办园评估验收意见表》。
3.教育局同意筹建的批复。
4.《广东省社会力量办学申报审批表》(在英德教育信息网下载)。
5.办学场所产权证明或合法使用证明(租赁的有租赁合同、出租屋登记备案)。
6.《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7.《消防验收意见书》。
8.安装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图片说明,局派人现场察看)
9.三方监管协议(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办理)。
10.办学章程、发展规划、办学可行性报告。
11.校(园)长和教职工人员学历、资格证明。
12.教职工的健康证。
注:所交材料一式三份,证件上交复印件,上交材料时带上原件以作验证。
咨询电话:0763-2813316,0763-2813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