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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清远市英德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0016/2018-00007 分类:
发布机构: 英德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18-01-18
名称: 英德市社会力量办学开办流程
文号: 发布日期: 2018-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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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德市社会力量办学开办流程

发布日期:2018-01-1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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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德市社会力量办学开办流程

(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文化类培训机构)

社会力量办学开办的审批分为筹设和正式设置两个阶段,筹设期间不得招生,到期不申请开办或达不到开办条件的,取消筹设资格。

    一、申请筹设

(一)申请流程:

1.举办单位书面向所在镇(街)中心小学提交办学申请。
    2.镇(街)中心小学受理并组织相关人员查看办学场所是否达标,并填好《英德市民办幼儿园办学场所现场察看情况意见表》
    3.镇(街)中心小学加具书面同意筹建意见给举办单位,并连同申报材料和《英德市民办幼儿园办学场所现场察看情况意见表》报市教育局
    4.市教育局核查申办材料并察看办学条件后,作出是否同意筹设的书面答复。

(二)申请筹设需提交的书面材料:    

1.办学申请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举办者基本情况、拟办规模、校(园)长、教职工人员配备计划、拟办学选址等。    

2.举办者身份证复印件。

3.举办单位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

4.办学场地产权证明。

5.拟办幼儿园的建筑平面图、各功能室分布图、设施、设备计划配置情况说明

6.民政局出具的幼儿园名称核定通知书。

二、正式设置
    (一)申请流程:

1.举办者在筹设期内,取得相关证件,达到开办条件后,可提交正式设置的申报材料。

    2.镇(街)中心小学收齐所有申报材料后,组织相关人员察看办学场所是否具备开办条件,填好《英德市民办幼儿园正式办园评估验收意见表》

    3.镇(街)中心小学出具初审意见后连同申办材料和《英德市民办幼儿园正式办园评估验收意见表》报市教育局
    4.市教育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办学条件进行评估。
    5.达到开办条件的,公示7天后批准开办,并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6.经市教育局批准后,举办单位凭市教育局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证件(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收费备案、社保证明等)。

(二)申请正式设置需提交的书面材料:

1.申请正式办园验收报告

2.镇(街中心小学的初审意见及《英德市民办幼儿园正式办园评估验收意见表》

3.教育局同意筹建批复。

4.《广东省社会力量办学申报审批表》(在英德教育信息网下载)。
    5.办学场所产权证明或合法使用证明(租赁的有租赁合同、出租屋登记备案)。
    6.《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7.《消防验收意见书》。

8.安装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图片说明,局派人现场察看)

9.三方监管协议(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办理)

    10.办学章程、发展规划、办学可行性报告。

11.校(园)长和教职工人员学历、资格证明。
    12.教职工的健康证。

注:所交材料一式三份,证件上交复印件,上交材料时带上原件以作验证。

 

咨询电话:0763-2813316,0763-2813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