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英德市公办幼儿园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确保英德市完成“5080”学前教育普惠目标,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学前教育“5080”攻坚行动切实落实2020年省民生实事任务的通知》精神,英德市教育局牵头起草了《英德市公办幼儿园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0年12月4日到2021年1月3日。欢迎任何单位和个人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采纳合理的意见建议。
电子邮箱:ydjyg2020@163.com,以邮件提出意见的,请以“英德市公办幼儿园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反馈意见”为标题。
传真方式:0763-2224333
信函方式:地址:英德市仙水南路市教育局教育股,邮编:513000
联系人:张燕玲 联系电话:2813330
附件:英德市公办幼儿园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英德市教育局
2020年12月4日
英德市公办幼儿园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确保英德市完成“5080”学前教育普惠目标,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学前教育“5080”攻坚行动切实落实2020年省民生实事任务的通知》精神,英德市决定着力推进学前教育深化改革,积极探索通过公办幼儿园集团化办学的新模式来扩充公办学前教育学位。现结合英德市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广东省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行动方案》,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科学有效组织实施“5080”攻坚行动,切实落实2020年省、市民生实事任务。
二、工作目标
扩大公办学前教育学位供给,科学有效组织实施“5080”攻坚行动,英德市在采取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等措施落实公办学位建设的前提下,通过公办幼儿园集团化办学模式扩充公办学位方式增加公办学位,实现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50%以上。按照该方案的实施,英德市通过公办幼儿园集团化办学模式扩充公办学位约6100个,全市公办幼儿学位约为21000个,占比约为53%。
三、办学模式
英德市公办幼儿园集团化办学拟采取“1+N”办学模式,“1”为1所市一级公办幼儿园作为集团龙头园,“N”为辖区内的普惠性优质园,作为集团分园。
(一)龙头园名单
按照择优原则,拟从全市公办幼儿园中选出百花实验幼儿园、英州实验幼儿园、东华镇中心幼儿园、浛洸镇中心幼儿园、黎溪镇中心幼儿园、连江口镇中心幼儿园、石灰铺镇中心园幼儿园和望埠镇中心幼儿园这8所优质幼儿园作为龙头园,则每所龙头园带3-5个分园,共约31个集团分园。
(二)集团分园条件
集团分园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龙头园所在镇街(含大站镇)已评定为普惠性的民办幼儿园;
2.龙头园所在镇街(含大站镇)已通过市一级幼儿园或省规范化幼儿园评估的民办幼儿园。
(三)集团分园申请办理程序
1.集团分园由上述龙头园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幼儿园自愿报名,由英德市教育局审查核定。如果符合条件报名的幼儿园提供学位总数超过当年所需增加公办学位数,则由教育局根据所报名的幼儿园在园幼儿数来核定,优先安排接近当年所需增加公办学位数的幼儿园。
2.由龙头园与集团分园签订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学协议,协议期限为两年。
3.集团分园实行双牌制,在保持原有园名的基础上,另名为“公办幼儿园园名+第N分园”。
(四)集团化办学管理形式
1.龙头园带领本集团成员单位进行教育管理、队伍建设、保教活动、家园共育等方面研究、探索,组织集团成员定期开展各项交流活动,督促检查各分园日常办学行为;并带领全体分园系统建设集团资源库,实现共建共享。
2.龙头园向每所集团分园定期派驻园长、骨干教师进行实地指导。
3.市政府对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学提供相应的场租补助、教师补助和教研经费等支持。
四、集团化办学经费管理
集团化办学主要经费包括学位补贴和教研活动经费等。
(一)学位补贴经费
学位补贴对应项目为集团化办学分园的“场租、教师补助”等方面,每年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补贴,以达到降低办学成本,提高教师福利待遇,实现“降费提质”的目标。
1.具体项目拟补贴标准
(1)集团化办学分园场租补贴标准:每年每班3000元,补贴给幼儿园。根据以上标准,英德市一年需投入集团化办学场租补助费约56.7万元(详见统计表)。
(2)集团化办学分园或成员单位教师工资补贴标准:按每班两教一保的标准,教师200元/月,保育员100元/月,一年按10个月来计算相应补贴给教师、保育员。根据以上标准,英德市一年需投入集团化办学专任教师补助约75.6万元、保育员补助约18.9万元(详见统计表)。
2.发放方式
以上补贴经费按学期进行发放,一年发放2次。市教育局每年4月、10月启动资格审查工作,对集团分园提交的场租、教师补助等补助项目进行审查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教育局上报英德市人民政府,待市政府批准后,每年6月、12月份由市财政局将补贴资金发放到集团分园对公账户,再由集团分园相应发放给教师、保育员。
(二)教研活动经费
教研活动经费以每园每年10000元的标准补助给集团的龙头园,由龙头园统筹用于集团化办学日常的教研活动开支,每年6月份由市财政局发放到龙头园对公账户。根据以上标准,英德市一年需投入集团化办学教研经费8万元(详见统计表)。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公办幼儿园集团化办学工作由教育部门主管,财政局、各镇街政府分工负责,形成推动学前教育发展的合力。
1.市教育局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全面推行公办幼儿园集团化办学,制定集团化办学相关标准,审核、监管、评估办学集团。
2.各镇街政府行使属地管理职责,加强对公办幼儿园集团化办学的管理与监督,在本辖区积极宣传相关政策,配合市教育局做好此项工作。
3.市财政局审批市教育局报送的资金预算,安排项目所需资金。
(二)加强组织管理。成立英德市公办幼儿园集团化办学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公办幼儿园集团化办学工作的领导。组建由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幼儿园园长、教研人员组成的专家指导组,对公办幼儿园集团化办学进行跟踪指导。
(三)完善考核机制。制定公办幼儿园办学集团考核评价机制,每年对公办幼儿园办学集团的教育管理、队伍建设、幼儿活动和教育质量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幼儿园的发展、进步等“软实力”提高情况。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及资金奖补的重要依据。同时对不合格幼儿园建立退出机制。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幼儿园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公办幼儿园集团化办学工作,对推进集团化办学模式改革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及时进行总结和宣传报道,积极营造支持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