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德市黎溪镇人民政府关于直接适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基准(城乡规划类)》、《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系统行政处罚免罚清单》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方式,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22〕7号)有关要求,英德市黎溪镇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行政执法减免责事项,直接适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基准(城乡规划类)》、《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系统行政处罚免罚清单》,详见附件。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基准(城乡规划类)》《广东省林业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免罚清单》的通知》
英德市黎溪镇人民政府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免罚清单》的通知.pdf
附件1:粤建执函〔2016〕2282号(城乡规划建设类).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