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农〔2024〕156号)精神,上级提前下达我市2025年中央财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817万元,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英德市2025年中央财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提前批)分配使用方案》,现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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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英德市2025年中央财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提前批)分配使用方案
英德市2025年中央财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提前批)分配使用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生猪产业发展,保障我市生猪市场正常供给,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农〔2024〕156号)要求,上级提前下达我市2025年中央财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817万元,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资金分配使用方案。
一、资金分配使用安排
(一)编制及印刷英德市生猪养殖场户《养殖档案》;
(二)用于开展2026年的生猪产业发展及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培训工作;
(三)2025年英德市生猪调出大县月度监测调查专项工作;
(四)2025年英德市生猪质量安全监测;
(五)2025年英德市畜产品(生猪和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瘦肉精”专项检测项目;
(六)2026年度英德市动物检疫证章标识(生猪防疫耳标)采购项目;
(七)2025年英德市生猪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项目;
(八)政策性农业保险-养殖险(生猪)本级财政保费补贴项目。
二、资金分配使用内容
(一)英德市生猪养殖场户《养殖档案》项目
1.安排资金:2万元
2.项目内容:根据《畜牧法》第四十一条畜禽养殖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选取印刷服务主体,印刷一批《养殖档案》,用于对我市生猪养殖主体建立《养殖档案》,指导养殖场户记录生产状况。
3.实施主体:英德市畜牧水产局。
(二)2026年生猪产业发展及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培训工作
1.安排资金:3万元
2.项目内容:资金用于对我市生猪产业发展及粪污资源化利用等全链条相关的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稳定我市生猪生产,促进我市生猪产业转型升级。
3.实施主体:英德市畜牧水产局。
(三)2025年英德市生猪调出大县月度监测调查项目
1.安排资金:18万元
2.项目内容:2025年英德市生猪调出大县月度监测调查,主要用于生猪调出大县月度监测调查费用。
3.实施主体:国家统计局英德调查队。
(四)2025年英德市生猪质量安全监测项目
1.安排资金:30万元;
2.项目内容:根据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要求,对全市养殖环节和屠宰环节的生猪及其产品进行定量检测。
3.实施主体:英德市农业农村局。
(五)2025年英德市畜产品(生猪和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瘦肉精”专项检测项目
1.安排资金:70万元
2.项目内容:采购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和沙丁胺醇金标检测三联卡,主要用于对全市养殖环节和屠宰环节的生猪和生猪产品进行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三种“瘦肉精”快速检测。
3.实施主体:英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六)2026年度英德市动物检疫证章标识(生猪防疫耳标)采购项目
1.安排资金:80万元。
2.项目内容:采购英德市2026年度生猪防疫二维码耳标,为维护公众健康,保障养殖业健康发展和动物产品有效供给,确保我市动物和动物产品耳标溯源工作顺利开展,提高动物和动物产品可追溯性。
3.实施单位:英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七)2025年英德市生猪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项目
1.安排资金:16万元。
2.项目内容:采购生猪重大动物疫病检测试剂、采样器械耗材、防疫应急物资和个人防护物资,主要用于对国家重点动物疫病开展强制免疫效果监测评价、疫病监测和净化以及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
3.实施单位:英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八)政策性农业保险-养殖险(生猪)本级财政保费补贴项目
1.安排资金:598万元
2.支持对象和项目内容: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政策性生猪(能繁母猪、仔猪、育肥猪)养殖保险的保费需本级财政配套资金。为高效开展政策性生猪(能繁母猪、仔猪、育肥猪)养殖保险工作,构筑多层次的农业保险风险分散机制,推动农业保险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分配598万元用于政策性农业保险-养殖险。
3.实施主体:政策性农业保险中标单位。
三、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实施后,一是稳定我市生猪产能,加强养殖档案管理,强化生猪质量安全监控;二是提升我市生猪疫病防控能力,提高生猪疾病检测水平,强化疫病监测,强化防疫人员专业水平;三是建立由政府、养殖户、保险公司共同参与的农业风险分担机制,提升农业抵御风险和自救发展的能力,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有效供给。
四、项目的组织管理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成立英德市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周兰标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常务副组长:罗艳云 市畜牧水产局局长
副 组 长:陶艺文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小玲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沈志雄 市畜牧水产局副局长
刘小华 市畜牧水产局副局长
沈秀群 国家统计局英德调查队副队长级纪检员
成 员:胡小平 市财政局农业农村股股长
刘丽萍 市农业农村局质监股股长
陈梦圆 市农业农村局养殖与屠宰管理股股长
袁芳芳 市畜牧水产局畜牧股股长
张志德 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陈晓慧 国家统计局英德调查队经济调查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畜牧水产局,负责对奖励资金项目的管理、指导和监督,不定期向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积极协调和解决工作实施中出现的问题。
(二)强化责任分工。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水产局要明确责任分工,密切配合,加强日常管理,加强工作中的协调和沟通。市财政局负责及时拨付奖励资金,对资金使用进行检查和监督;市农业农村局和市畜牧水产局负责组织项目的落实、协调、监督和技术指导,认真做好项目的督导、验收工作。
(三)加强项目监管。项目实施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水产局要对项目单位进行核查;项目实施中,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水产局要建立健全项目监督检查机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督促检查,抓好项目进度,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项目实施后,各项目单位要完善项目资金申请材料,经审核通过后给予请款,严格规范资金使用。
(四)严格资金使用。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的有关规定使用和管理资金,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严禁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