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英德市青塘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网站上查阅《目录》。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本机关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4、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机关内部文书;
7、对公众利益不产生影响的内部管理规定以及有可能使申请人得以规避管理的信息;
8、不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公开的其他情形。
属于第(一)项第2、3点规定情形的政府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公开的,可以公开。
政府信息含有不予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应当公开的可以公开内容。
(二)受理机构基本信息
英德市青塘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英德市青塘镇德政路
邮政编码:513056
电子邮箱:ydsqtzf@21cn.com
联系电话:0763-2721123
传 真:0763-2721638
(三)申请途径。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要详细、明确;尽量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申请人可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提出申请。提出申请时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将终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提出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