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天铭净化工程有限公司:
经查,你单位存在以下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经查实,你单位拖欠钟广金等99人工资合计:1218596元。经我局行政责令改正仍拒不改正、行政责令支付仍不支付,情节严重。2024年5月27日,我局依法向你单位送达《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事先告知书》(英人社监列告字〔2024〕第2号),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向我局提出异议。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八条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现我局决定:将你单位以及法定代表人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由相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列入期限为2024年6月7日至2027年6月6日。
现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第四十七条等规定在英德市人民政府网站、用工现场公告《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决定书》(英人社监列决字〔2024〕第2号)。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日即视为送达。
依照《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 法》第十二条规定,你单位如已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且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满6个月,可书面提交申请、已经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证据、不再拖欠农民工工资书面信用承诺,向我局提出提前移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申请。我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决定是否予以提前移出。
如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地址:英德市光明路10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楼一楼
联系电话:0763-2285370
附件:公告-英人社监列决字〔2024〕第2号决定书(广州天铭净化工程有限公司
英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