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的培育工作,全面提高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的综合能力,根据《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工〔2019〕122号)、《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清市监知〔2019〕294号)、《关于下达2021年度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的通知》(清财工[2021]13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制定《英德市2021年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培育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积极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附件:英德市2021年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区培育项目申报指南.docx
英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