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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英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81MB2C34790W/2024-00055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英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 成文日期: 2024-03-19
名称: 英德市白沙镇某水毛尖店擅自使用地理标志名称及专用标志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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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德市白沙镇某水毛尖店擅自使用地理标志名称及专用标志案

发布日期:2024-03-19  浏览次数:-

  【案情简介】2023年8月3日,英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英德市白沙镇某组的英德市白沙镇某水毛尖店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该店的货架上有三个空的茶叶罐,上面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英德红茶”的字样及专用标志。经核实,当事人在货架上摆放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英德红茶”的字样及专用标志的空茶叶罐,构成了擅自使用地理标志名称及专用标志的违法行为。

  【以案说法】经营者禁止擅自使用地理标志名称及专用标志的违法行为。依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第二十四条“违反本规定的,由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和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等有关法律予以行政处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可监督、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