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机关各股室、消委会、市场事务中心:
为确保我市食品质量安全,落实清远、英德两级2024年食品安全抽检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督促我市食品生产加工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现制定《英德市2024年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抽样检验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英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8日
英德市2024年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抽样检验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市食品质量安全,进一步督促我市食品生产加工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根据市局的工作部署,现制定《英德市2024年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抽样检验工作实施方案》。
一、抽检产品
列入英德市2024年监督抽检的花生油、茶叶、腐竹、白酒、肉制品、月饼等产品共400批次。
二、抽检对象
我市辖区内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
三、抽样工作及承检机构
抽样工作和承检工作统一委托广东省科学院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负责实施,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协调、配合产品抽样工作。
四、检验项目、判定原则和抽样检验费用
(一)检验项目。具体产品的检验项目见附件1。
(二)判定原则。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检验依据要求的判为合格;检验项目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标准要求则判该批次产品不合格。
(三)抽样检验费用。食品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包括备份样品),不得向被抽样单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检验费、样品费及抽样费用由我局统一支付。
五、工作要求
(一)实施抽样的人员必须持工作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和本通知进行抽样。为保证抽样工作的随机性和公正性,在抽样前和检验过程中,不得将抽样和检验信息预先通知相关单位。
(二)抽样完成后由抽样人与被抽样单位在抽样单和封条上签字、盖章,当场封样,为保证样品的真实性,要有相应的防拆封措施,并保证封条在运输过程中不会破损。
(三)本次抽样检验的样品(两份,即检验样品及备份样品)全部送承检机构。生产单位对本次抽样检验结果有异议、要求复检的,向英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复检。
(四)请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在2024年11月30日前配合完成本年度抽样工作;具体实施抽样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2024年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抽样检验细则》
附件
2024年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抽样检验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