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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英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81MB2C34790W/2025-00067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英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 成文日期: 2025-03-25
名称: 【警示案例】英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刘加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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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案例】英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刘加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发布日期:2025-03-25  浏览次数:-

  刘加毫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英德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英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12月2日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经英德市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及生效证明显示,刘加毫于2022年6月至8月期间,在其经营的英德市英城诚康凉茶店中所售卖的凉茶中添加药品,刘加毫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行为,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英德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英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和第五条第(二)项的规定,英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将当事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实施相应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