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英德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实施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部署,围绕“一个统筹,四大职能”的工作布局,稳步扎实推进法治英德建设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政治统领、党建引领,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
1.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为司法行政干部“铸魂”“塑身”。一是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组织开展政治大轮训,坚持和落实好“第一议题”“三会一课”等学习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司法行政队伍用最新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今年以来,局党组理论中心共开展集中学习21场次,各党支部集中学习82次,党员干部撰写心得体会130余篇,开展“四史”专题授课1场次,组织开展跟着电影学党史、党史读书班等等各类学习教育活动20余场次,开展革命传统教育4场次。二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抓政治的工作总基调。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定不移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阔步前行。
2.以党建促业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一是坚持党建引领,把“司法行政讲政治、业务工作重党建”落实到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持续推进模范机关创建,提升党总支及下属党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建设。二是深入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狠抓队伍建设。紧跟中央、省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步伐,围绕“五个过硬”要求,以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主线,通过开展政治轮训、警示教育、自查自纠等多种形成完成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经统计,今年以来开展教育整顿专题谈心谈话三轮141人次,开展任前廉政谈话22人次,日常廉政谈话276人次,提醒谈话13人次,党内诫勉谈话、警戒谈话各1次,处理干部2人次。
(二)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1.依法治市全面推进,着力提高法治建设水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一体推进法治城市、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召开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市委依法治市办会议以及四个协调小组会议,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进行了科学谋划和有效推动。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工作,印发《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学习宣传方案》,充分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助推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
2.依法行政制度持续完善,着力提升决策法治化水平。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今年以来共审核市政府规范性文件8件、部门规范性文件2件。二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规范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各项机制。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宣传解读,提高专家论证、风险评估报告质量。三是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提高决策质量。聘请9名法律顾问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研讨工作,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2021年以来,为市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意见153件(次),其中审查协议书、合同等法律文书27件(次),从源头上保障行政文件合法有效。
3.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持续深化,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过程。一是有序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改革。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事权下放,1月向各镇街下达行政执法编制共218名,加强镇街行政执法工作力量。联合市委编办到全市24个镇街和涉及下放执法权限的相关市直部门调研综合行政执法运行新情况,将调研报告呈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审阅,市委大督查办将调研报告中存在的问题纳入市委督查工作内容,进一步促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向纵深延伸。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培训,组织开展2期综合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业务(第一期)培训及1期综合行政执法专题培训,全市393人次参加培训,全面加强乡镇行政执法力量业务培训。三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今年以来,通过省执法公示平台公示行政执法结果信息43852条,切实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4.积极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提高解决行政纠纷质效。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立了英德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协调能力,加快改革落实。印发了《英德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方案》,明确改革目标任务,细化步骤措施,压实部门职责,有效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规范行政复议办理机制。今年以来,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9宗,受理84宗;受理的案件审结60宗。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99宗,一审案件数138宗,二审及再审案件数61宗,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数49宗,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到35.5%。
(三)持续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加快建设法治社会
1.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加大全民普法力度。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保障机制。印发了《2021年英德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明确了各镇(街)、各部门普法依法治理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做到长远有规划、短期有安排。组织召开了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全面总结了“七五”普法取得的成绩,审议通过了《八五普法规划(审议稿)》,开创“八五”普法工作新局面。二是持续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工作,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村(社区)法律顾问、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乡村新闻官、法律明白人的作用,结合各类法治宣传日,在全市范围内积极开展 “3·8”“4·15”“6·5”“6·26”“12·4”、民法典宣传月、“安全生产宣传月”“禁毒+反诈”、扫黑除恶、“扫黄打非”“宪法宣传周”等一系列形式丰富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了公共法律服务进军营,共筑法治强军梦等宪法宣传周专题活动。经统计,截至目前,我市共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168场次、教育覆盖59003人,“进农村”1780场次、教育覆盖60572人次;“进社区”517场次、教育覆盖55696人次,“进企业”95场次、受教育员工8029人次,“进军营”1场次。三是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制定印发了“谁执法谁普法”评议活动方案,认真组织2021年“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活动。四是推进普法宣传阵地网格化。加强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建设,建成我市首个高标准、高规格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成了沙口镇红峰村等13个镇村法治文化园,打造了一批具有乡村特色精品法治文化园。五是深入推进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结合我市“百镇千村”创建活动的开展,指导各镇街开展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等工作。通过开展法治建设系列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2.构建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一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完成了24个示范性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149个示范性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的建设,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二是创新多元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模式,探索推广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商圈。建立“千所联千会”工作机制,搭建律师服务民营企业新平台,深化“法治体检”和“法律三进”活动,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坚实法治保障。聚焦英德市工业园区企业职工群体法律服务需求,打造英德高新区英红片区和东华片区两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通过座谈会、摆摊、有奖问答、现场说法、派发宣传物资等多种形式为园区37家企业及45名员工提供法律法规培训、涉外法律服务座谈、法治体检、劳动合同体检等法律服务,推动法治英德、法治清远建设在园区、企业落地生根。三是持续开展法援惠民工作。持续做好农民工、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等特定人群法援工作,做到“应援尽援”,积极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今年以来,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859宗(其中刑事案件546宗、民事案件312宗、行政案件1宗),提供咨询386人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共计617万余元。四是继续深入推进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完成了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合同签订指导工作,为全市299个村(社区)配备了法律顾问,进一步满足了广大群众的法律需求,畅通了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经统计,2021年以来,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进村(社区)提供法律服务5108件次,其中法治宣传1195件、法律咨询3666件、出具法律专业意见110件、人民调解13件、法律援助32件、其他法律服务92件。
3.优化公证便民举措。通过落实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一次性告知”制度、“信息共享”举措、“个人承诺制+主动代为调查核实”“上门办证”举措等“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具体工作措施,开通特殊群体公证法律服务绿色通道,简化群众办事程序,主动提供服务解决群众的难事和愁事。2021年1月至今,办理公证案件1160件,公证人员主动调查、核实案件121宗,通过个人承诺制方式办理的公证案件42余宗,上门服务办理公证案件58宗,“立等可取”的公证案件338宗。实现在维护法律严谨性的同时,又让人性化的公证服务温暖人心,提升了当事人的满意度,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四)持续深化社会治理,加快建设平安英德
1.全力依法推进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确保特殊人群管理工作有序。一是全面开展“减、假、暂”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制定并下发各项社区矫正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管理体制机制。推动设立英德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初步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积极推进“智慧矫正”,实现矫正工作信息化。创新“互联网+”教育方式,进一步丰富了集中教育教学形式,提升教育效果。二是引进第三方社工组织提供安置帮教服务,对刑释解矫人员及时进行登记造册、分类梳理,制定针对性的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促使刑满释放人员正常回归社会。严格落实刑释人员疫情防控“联防联控”“必接必送”工作制度,做好人性化帮扶工作,主动对接,无缝衔接。截至目前,全市共接收社区矫正人员376人,解除和终止281人,目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472人,共衔接安置帮教对象944人。在册社区矫正对象无脱管、漏管情形,安置帮教对象达到100%衔接与帮扶,特殊人群管理取得了较好成效,有效维护全市安全稳定。
2.坚持“枫桥经验”,提升矛盾纠纷防范化解实效。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探索构建“以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为基础、多元化解纠纷体系为纽带、‘1+1+N’人民调解机制为主体、实现矛盾不上交为目标”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新格局,坚持用法治思维推方式进乡村治理,建立健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推动人民调解组织向自然村延伸。组织各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工作,选优配强人民调解工作队伍。截至11月底,我市人民调解案件受理数为1507件,成功调解1453件,调解成功率96.4%,调解协议已履行1326件,涉及金额近6000万元;发放1-3季度“以案定补”金额34.67万元。开展矛盾纠纷排查5058次,排查发现矛盾纠纷1569件,预防纠纷449件。
回顾2021年工作,我们破解难题抓大事,鼓足干劲谋发展,司法行政各项事业得到不同程度认可与成绩:2021年,我局英城司法所所长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称号,连江口镇连樟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广东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被评为省“法治文化示范企业”,英红镇锦田村、横石水镇江古山村、大湾镇古道村被评为“省民主法治示范村”,九龙镇河头村被定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培育对象。我局党总支被英德市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我局派驻连江口连樟村党建指导员被评为英德市“优秀党务工作者”,我局对市委重点工作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上的推进落实调研经验被市委大督查办向全市推广,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深刻认识到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弱项:一是法治建设地方特色不够突出。虽然我市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打造地方特色和提炼工作亮点上还不突出,创新性开的工作举措仍需继续加强。二是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质量有待提高。部分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专业知识欠缺,行政执法流程不熟悉,依法行政意识不强等因素,导致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水平低下,不能满足执法要求。
对于这些问题和不足,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对待,聚力补齐短板,切实加以解决。
三、2022年工作计划
1.继续强化政治引领,加强对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贯彻。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干部政治大轮训工作,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行政队伍。通过政治理论学习,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讲政治、顾大局的宗旨意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开展各项司法行政业务,服务于英德经济社会发展。
2.继续强化职能作用,为英德经济发展提供高质量法治保障。继续发挥市委依法治市办“一统筹、四统一”改革职责,推动我市法治建设工作落实落细,推进落实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继续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化巩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成果,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继续以执法案卷评查为抓手,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切实以行政执法规范化促进主体责任落实;继续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大力优化全市法治营商环境;继续做好“法律参谋助手”作用,把好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关,守好依法行政重要关口;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强行政机关与人民群众的直接沟通,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增强政府公信力。
3.继续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鼓足干劲做好法律服务惠民生工作。抓紧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创新普法形式,深化“智慧普法”,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抓好重要节点普法宣传,抓好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工作,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深入基层发挥人民调解组织作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切实做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统筹推进律师、公证、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方面工作,着力打造“贴近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综合性、便利性、多层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