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英德市英红镇某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因下水道堵塞引发的邻里纠纷,有效地化解了整栋业主之间的矛盾,维护了邻里之间的和谐稳定。
张某到英德市英红镇某社区调委会反映,自家的厨房下水道堵塞严重,导致污水倒灌淹污厨房,怀疑是楼上邻居刘某乱排厨余垃圾堵塞下水道所致,为此私下多次找到刘某,想让他分摊更换下水管道费用,但刘某拒绝。无奈,张某来到英红镇某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希望社区帮助解决问题。
英红镇某社区调委会调解员接到调解诉求后,深知邻里纠纷“时效性强”的特点,在向申请人张某大致了解情况后,立即上门走访查看了张某家厨房的现状并安抚张某的情绪。随后,调解员联系了张某的邻居刘某,并入户现场查看了刘某家的厨房排水情况,了解到该房子是其已去世岳父的,现是空置状态,并没有人居住,不会产生厨余垃圾乱排的情况,不可能分担更换下水管道的费用。并据刘某了解其楼上是出租屋,可能是租客不讲卫生乱扔垃圾杂物到下水道导致堵塞。随即调解员走访了楼上业主潘某,潘某表示其房子已出租给在园区务工的租户,平常不是自己在使用,下水道堵塞与自己无关。
(图为调解员现场查看下水道堵塞情况)
经过多次走访该栋楼房,调解员了解到张某是涉事楼的三楼业主,该栋建筑共有5层,10户住户,涉及共同使用的厨房管道堵塞的问题是公共设施的问题,不是某一家的责任,是需要整栋业主共同维护管理。基于此,调解员事先了解更换下水管道预计需要的大致费用后,把整栋楼的业主约谈至调解室,深入浅出地从物权法律关系及邻里和睦相处两方面,向业主们耐心解释劝解:希望业主们本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公平合理的原则分摊更换下水管道的费用,为了一点小事诉诸法庭不合适也不值得。常言到“远亲不如近邻”,积极配合解决眼前的微小矛盾,不但有利于自己住房的安全,更有利于处理好相邻关系,以后大家遇事拧成一股绳,在生活中也能互帮互助。经调解员反复的释法、讲理,该栋8户业主同意平摊更换下水管道的费用。
(图为调解现场)
调解至此,调解员对不愿平摊费用的刘某、潘某进行“背对背”逐个“击破”。调解员劝说刘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既然你从你岳父处继受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作为业主就有义务管理好下水管道这类共有部分,也不能以你自己不居住为由而不进行管理维护。再者这栋楼下水道堵塞,不知哪天就堵到自己家,届时屋内到处污水倒灌,处理起来相当繁琐,现在大家都同意更换,是利己利人的事情,希望你再全面考虑。调解员对潘某、潘某的租户进行释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第七百一十二条的规定,下水道堵塞,租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堵塞,由房东承担维修责任;租户非正常使用产生的堵塞由租户承担维修费用,现在楼下的下水道堵塞,无法认定你们是租户不当使用导致的还是房子本身的原因,我建议你们两个协商一下,更换费用预计每户两百元左右,你们平分一人才百来块钱,花小钱可以处理好这个大麻烦,对你们以后能更好的利用这个房子,是百利无害的。
经过调解员一周的反复走访、释法讲理,最终,包括张某、刘某在内的10户业主共同签订调解协议书:由10户业主平摊更换下水管道的费用;张某负责收集费用并联系施工队具体施工;业主们共同承诺,更换下水管道后,为确保下水道畅通、持久耐用,今后不再把杂物丢入下水道。自此,该起因下水道堵塞引发的邻里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图为施工现场)
下一步,英德市司法局将继续全力指导各调解组织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延伸服务“触角”,实现服务全覆盖、调解工作“零距离”,推动矛盾纠纷及时、高效、源头化解,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