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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清远市英德市石牯塘镇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81007312912T/2021-00031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英德市石牯塘镇 成文日期: 2021-10-12
名称: 关于印发《2021年石牯塘镇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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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石牯塘镇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08  浏览次数:-

各村(社区)党(总)支部、各部门、镇属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清远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英德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制定了《2021年石牯塘镇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英德市石牯塘镇委员会

                                                                                                                                                           英德市石牯塘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2日



2021年石牯塘镇应急救援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

建立统一、快速、协调、高效的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工作原则

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条块结合,职责明确,分工合作,反应及时,规范有序,依靠科技,措施果断”的原则。

(三)安全生产事故的界定及分类

1、安全生产事故界定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安全事故分类

根据我镇行业特点,涉及我镇安全生产事故主要有以下几类:

①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②森林火灾和娱乐、旅业、消防安全事故;

③泥石流、滑坡、洪涝灾害引发的安全事故;

④锅炉压力容器和其他特种设备、民爆物品爆炸引发的安全事故;

⑤危化品运输、经营过程中引发的安全事故;

⑥食品卫生引发的安全事故;

⑦建筑施工安全事故;

⑧烟花炮竹引发的安全事故;

⑨旅游安全事故;

⑩工矿商贸安全事故;

⑪溺水安全事故;

⑫其他不可预见的安全事故。

(四)预案适用范围

1、适用范围:适用于石牯塘镇行政区域范围内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及机关、学校、医院、村(居)委等部门单位,人为失误造成的责任事故和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置,不适用于破坏性事故。

2、镇党委、政府依照本预案组织、管理全镇各类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石牯塘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1、指挥部

指   挥   长:刘学明(党委书记)

常务副指挥长:罗秀金(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指 挥  长:蓝志勇(党委副书记)

郭奕华(党委副书记、综合执法办主任)

李阳师(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刘柏林(党委委员)

蓝文星(党委委员)

张汉龙(党委委员)

刘纯省(副镇长)

吴海银(副镇长、团委书记)

侯志强(副镇长)

成       员: 刘睿欣(应急办负责人)、陈冬梅(农业农村办主任)、成次钊(经济发展办主任、综合行政执法办副主任)、胡光华(公共服务办主任)、张祥奖(司法所所长)、李文彬(派出所教导员)、包生深(自然资源所所长)、黄秀莉(劳动保障事务所所长)、温则恒(应急办副主任、综合行政执法办副主任)、王小锋(文化站副站长)、周东梅(卫健办工作人员)、陈惠玲(农业组组长)、付国华(林业组副组长)、郑锦濠(财政所工作人员)、童水煌(畜牧水产组工作人员)、邓晓锐(水利组组长)、李奕伦(环保办工作人员)、陈俊鹏(道路交通办工作人员)、付嘉良(初级中学校长)、巫奕财(中心小学校长)、张伟花(卫生院院长)、张泽亮(供电所所长)、朱向阳(供销社)、蓝志红(浛洸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肖金海(锦潭保护站副站长)、各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

指挥部下设在党政办,由吴海银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组成六个工作组

现场秩序维护组

组长:李阳师    副组长:李文彬、成次钊

成员:植朝彬、陈炽豪、邓鹏、巫家量、张经留、胡美莲、陈俊鹏、陈国威、李奕伦、陈冬梅、刘隐关、范后亮和派出所辅警。

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组织危险区域内人员撤离,疏通道路,疏散围观群众,并作好先期应急救援工作。

现场抢救组

组长:张汉龙 副组长:侯志强

成员:李汉光、张祥奖、林葆菁、何远友、文观潜、刘睿欣、谭秋萍、钟冬梅、范志广、陈惠玲、邓本芳、包生深、江大汉、付国华、吴嘉伦、黄冬焕、林兰芳、张辉华、虞月毅、邹红球、王小丹、何远委、吴国煌、李文寿、杜廷区、李德友、付国威、文必通、邓晓锐、张泽亮、朱向阳、蓝志红、付嘉良、巫奕财、各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

主要任务是查明事故现场基本情况,制定现场抢险方案,明确分工,迅速组织灭火、打涝、工程拆除、挖掘坍塌建筑物土石方、关闭危险泄漏源、安全转移各类危险品等抢险行动,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伤亡损失。

医疗卫生服务组

组长:刘纯省    副组长:张伟花

成员:周东梅、朱培文、王玉婷、林好娣、卢靖、曾春梅,其他人员从镇卫生院、卫生站抽调

主要任务是:开设现场救护所,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将初步处理的受伤人员送医院抢救,保证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

后勤保障和事故救援物质设备供应组

组长:蓝文星   副组长:王小锋

成员:谢尚锐、侯舒婷、梁桂洲、郭思琪、李淑勤、童水煌、黄宇晴、郑锦濠、张远坚、陈诗慧、范秀娣、江玉恒。

负责征集抢险所需的装备、工具、器材和抢险作业人员,并快速运送至事故现场,安排好现场抢险人员的食宿,协助做好伤员救护工作。

事故勘察组

组长:郭奕华   副组长:吴海银

成员:唐方杰、陈敏、温则恒、成耀辉、张金汉、陈子孝、李少强、李阳练、陆秀娣、潘远建、王小锋、丘可奕、文伟星。

负责勘察事故的起因,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尸体编号等工作,负责查清事故发生时间、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分清事故责任,并提出对事故责任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

善后处理组

组长:蓝志勇   副组长:刘柏林

成员:胡光华、潘启尚、黄安共、赵武成、李细妹、张亚金、成海英、郭小红、林春燕、林素静、郭丽红、谢惠纯、陆世暖、黄秀莉、巫韶华。

由镇政府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工会及参与事故调查的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由镇党政办牵头,召集相关部门人员,负责做好死难、受伤家属的安抚、慰问,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

(二)机构职责

1、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副指挥长职责

指挥长全面负责整个事故抢险救援过程中的指挥、组织、协调工作;常务副指挥长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具体工作;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和常务副指挥长工作,指挥长不在时,受委托的常务副指挥长负责指挥工作。

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收集事故信息,报告事故情况,请示指挥长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在救援过程中负责传达指挥部决定,调度各小组工作以及收集整理相关材料、记录。

3、各工作小组职责

各工作小组按照各组的职能特点,履行好现场救援职责。

三、应急救援队伍

公安、民兵、安全、水利、林业、城监等部门负责牵头做好应急救援中的骨干作用,调动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社会志愿者在事故救援中的积极作用。

四、应急救援行动

1、应急响应

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相应行业的事故信息收集,核实事故情况,上报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请示指挥长,根据指挥长指示,按照“就近、就急、高效”原则,宣布启动救援预案。

2、各应急救援小组按照指挥部办公室的安排和要求,组织人力、救援物资赶赴事故现场实施事故救援行动。

五、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一)事故报告

凡石牯塘镇辖区范围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重、特大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或知情者应立即向镇安监站或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报警。安监站应立即将事故有关信息报镇政府。镇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报告,迅速调集力量,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救护,同时应当于1小时内将事故信息立即报告英德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市安委会和市应急局。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英德市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完成初步调查后,镇安监站应在12小时写出事故报告,分别报上述所列各部门。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二)现场保护

事故发生后,镇政府在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的同时,要立即组织力量对事故现场实行严密保护,防止随意挪动或丢失与事故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资料等。抢救人员为了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导交通等需要移动现场物体时,应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和物证。

六、事故处置程序

发生事故后,立即启动本预案,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镇指挥部领导要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加强指挥工作,协调有关力量,对重大问题及时作出决策。

处置程序:

1、由指挥部委派现场指挥长组织现场指挥机构;

2、根据部门职责及灾情,迅速调集力量,成立现场抢险救治工作队伍;

3、迅速开展抢险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

4、做好情况通报;

5、开展事故调查。

七、事故后期处置

1、成立事故善后处理小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积极做好事故遇难者补偿,伤员治疗和家属安抚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2、积极筹集资金和物质,搞好灾后重建。

3、认真总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查找不足,总结经验,进一步修订,完善事故救援预案。

4、做好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八、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不断完善应急救援机制,确保应急救援时做到快速、协调、高效。

九、附则

本预案为镇人民政府应急预案, 相关部门应当根据本预案, 编制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预案, 制定相应的标准操作程序,建立相关信息资源数据库,作为应急组织或个人履行应急预案中规定职责和任务的详细指导。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应急电话

石牯塘镇党政综合办公室电话:2611001       

石牯塘镇应急办电话:2611115    

石牯塘派出所电话:2611005     

石牯塘镇卫生院电话:2611092

报警电话:110  

急救电话: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