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简述
厨房用品采购事项财务审核不严,多付资金1.26万元。
2020年,A单位采购一批厨具及餐具,并向供货商支付货款18.7万元。审计核查发现,在合同签订和支付环节存在以下审核不严的问题:一是采购合同中不锈钢汤桶等5类商品的金额计算有误,合同汇总金额多计货款0.61万元;二是不锈钢自助餐盘实际验收数量比合同数量少4个,支付货款时未按照实际验收数量结算,多付货款0.64万元。财务人员及相关人员未严格审核合同文本及验收数量,直接按合同价支付,导致多付货款1.265万元。同时,财务人员未定期进行资产盘点核对,未能及时追回资金。
二、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一号)第九条“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以及第十七条“各单位应当定期将会计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会计帐簿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会计帐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有关内容相符、会计帐簿之间相对应的记录相符、会计帐簿记录与会计报表的有关内容相符。”
三、案例意义
保证账实相符是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通过核对账簿与实际资料,可以检查、验证会计账簿记录的正确性,发现财务工作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利于查明原因,明确责任,有利于改善管理、提高效率,有效避免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