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德市沙口镇“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通则》
草案公示
《英德市沙口镇“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通则》草案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现将《英德市沙口镇“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通则》草案成果予以公示,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英德市沙口镇“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通则》
二、公示时间
从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共30天。
三、公示媒介
英德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ngde.gov.cn/
规划内容及主要图纸
(一)编制范围
《英德市沙口镇“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通则》编制范围为沙口镇城镇开发边界外,且村庄规划(详细规划)未覆盖的区域。
(二)底线管控
衔接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严格落实耕地保护任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确需占用的,应符合法规政策占用条件,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并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沙口镇耕地保护目标依据上级下达任务确定。沙口镇落实永久基本农田2753.40公顷,各行政村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如下表。
衔接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任务。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从事不符合相关管控规定的建设活动,确需在生态保护红线内建设的,应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沙口镇落实生态保护红线12124.12公顷。各行政村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如下表。
衔接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严格落实城镇开发边界位置与规模。严格执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有关要求。沙口镇落实城镇开发边界284.72公顷。各行政村城镇开发边界面积如下表。
衔接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严格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线。禁止在历史文化保护线范围内进行违反保护规划的建设行为;禁止占用或者破坏保护规划确定保留的园林绿地、湖泊水系、道路和古树名木等及其他对保护构成破坏性影响的活动等。确需在历史文化保护线内建设的,应符合保护规划确定的有关规定,并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沙口镇现有文物保护单位4处,省级文保一处(史老墩遗址),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罗田东古井、得月楼、潮水岩摩崖石),其中省级文保史老墩遗址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结合各保护要素管理部门组织编制的保护规划批复成果进行动态调整。
衔接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严格落实自然灾害风险防控线。落实地质灾害、洪涝灾害等自然灾害风险防控范围,科学实施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加强重点防治工程建设。各类建设行为应严格避让山洪、滑坡、泥石流、洪水淹没等灾害易发区域。沙口镇落实洪涝灾害风险控制线(划示)1794.21公顷,主要为北江水域,自然灾害类型主要为崩塌地质灾害。
衔接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落实村庄建设边界。各类乡村建设行为原则上应在村庄建设边界内开展,对空间区位有特殊要求的零星文化旅游设施、农业设施、邻避设施项目等,确需在村庄建设边界外选址的,在符合耕地保护、生态保护等政策要求,不突破村庄建设边界规模基数的情况下,可在村庄建设边界外安排相关用地,该部分建设用地可纳入本镇“通则式”管理,具体规模来源可通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相关政策予以保障。沙口镇落实村庄建设边界917.84公顷。各行政村村庄建设边界面积如下表。
表2-1: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村庄建设边界规划指标分解表
单位:公顷
(三)主要图纸
五、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广大市民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并反馈意见:
公示受理部门:英德市沙口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763-2551198
邮箱:243423683@qq.com
通信地址:英德市沙口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所办公室[来信请在信封注明:《英德市沙口镇“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通则》草案公示反馈意见]。
邮政编码:513052
公示地点:英德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ngde.gov.cn/
欢迎社会各界对本规划方案提出宝贵意见,并请留下相应的联系方式。感谢您对工作的参与和支持!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