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
述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的公开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英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ngde.gov.cn/)
【监督渠道】通过英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交流平台(http://www.yingde.gov.cn/hdjlpt)。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
政府信息公开类别及事项 |
公开内容 |
责任单位 |
一级 |
二级 |
1 |
机构职能 |
机构概况 |
清远市生态环境英德分局主要职责。 |
办公室 |
2 |
机构领导 |
局领导简介及分管工作 |
办公室 |
3 |
内设机构 |
各股、室、大队、站的职能分工、办公地址、联系方式。 |
办公室 |
4 |
规划计划 |
工作计划及总结 |
本局每年度的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
办公室 |
5 |
资金信息 |
部门预决算 |
局每年部门预决算 |
办公室 |
“三公”经费 |
局每年部门“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
办公室 |
6 |
部门动态 |
/ |
局有关活动、重要会议、现场检查工作等重要政务动态信息;对公众公开的相关通知公告及转发相关公益广告 |
各相关股室
|
7 |
建设项目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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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竣工环保验收信息,其中,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包括受理公告、审批前公示和审批后公告等。 |
行政审批股、执法大队 |
8 |
党建纪检 |
/ |
局有关党建活动信息 |
办公室 |
9 |
法规与标准 |
/ |
转载有关法律法规 |
法制监督股 |
10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 |
局每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法制监督股 |
11 |
行政执法 |
/ |
行政执法制度、各类执法结果公示、挂牌督办和行政执法信息等。 |
执法大队 |
12 |
生态环境质量 |
/ |
公布水、空气环境信息,江河水环境质量、饮用水源地水质及其他应该向社会公众发布的水、空气环境信息;土壤环境信息、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等。 |
污染防治股、监测站 |
13 |
部门文件 |
/ |
转载上级部门的规范性文件、业务通知、公告公示、重大行政决策等相关文件。 |
各相关股室 |
14 |
其他 |
/ |
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
各相关股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