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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00MB2D06408T/2022-00192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 成文日期: 2022-06-01
名称: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拟对广东华电清远华侨工业园分布式能源电厂接入系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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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拟对广东华电清远华侨工业园分布式能源电厂接入系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06-01  浏览次数:-


  根据广东华电清远华侨工业园分布式能源电厂接入系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06月01日至2022年06月0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金子山一号路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邮编:513000

  联系电话:15917621465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华电清远华侨工业园分布式能源电厂接入系统工程

建设地点

广东清远市

建设单位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

项目概况

  广东华电清远华侨工业园分布式能源电厂接入系统工程建设项目位于清远华侨工业园内,包括A线能源站至桥头站110kV单回架空线路和B线能源站至月亮湾站110kV单回架空线路,A线起点为能源站(即广东华电清远华侨工业园分布式能源电厂,东经113度42分55.362秒,北纬24度15分46.860秒),终点为110kV桥头站(东经113度44分50.207秒,北纬24度14分42.330秒),线路总体为南-东北-东南走向,B线起点为能源站(东经113度42分55.362秒,北纬24度15分46.860秒),终点为220kV月亮湾站(东经113度40分29.873秒,北纬24度15分31.894秒),线路总体为东-西走向。项目总用地面积26680平方米,长度为12千米,项目总投资258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5万元。
项目距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B线工程东南侧15米的华富新天地住宅区。

环评机构

四川省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四川省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一)施工期间应注意对沿线植被进行防护,工程施工完成后应马上对临时占地、永久占地进行植被恢复;在路径选择时尽量避开林区、减少林木砍伐,对不能避开的林区,采用加高铁塔进行跨越,尽量减少对沿线植被的破坏;塔基选址应避开陡坡及不良地段,合理确定基面范围,采用全方位高低腿铁塔和基础主柱加高等形式以减少塔位施工基面的开挖,基面按挖方要求放坡,对于适合采用掏挖基础的塔位采用掏挖基础,以减少基面开挖,保护植被,防止水土流失。施工过程在杆塔施工区周边设置临时排水沟,对基坑开挖出来的土石方采用装土麻袋拦挡;增加主体工程的水土保持功能措施,主体工程设计中水保措施主要有护坡、挡土墙、截水沟、排水沟和基座硬化,这些措施不仅保证了工程的顺利建设和工程本身的安全,而且也有效的防止了水土流失;施工期应尽可能避开雨季,安排在冬季和春季,线路工程尽量采用窄基铁塔、优化基础,减少塔基占地面积,减少对树木及植被的破坏程度,尽量避免铲掉塔基外部树木和植被;严格控制开挖量及开挖范围,施工时基础开挖多余的土石方不允许就地倾倒,应采取就地回填或合法弃渣场处置等方式妥善处置;尽量减少施工人员对绿地、耕地的践踏,合理堆放弃石、弃渣;在各塔基施工完成后,立即清理施工迹地,严禁随地堆放弃石、弃渣,使临时占地恢复原有功能和面貌。施工完工后根据不同土地类型及时在塔基周围进行植被恢复等生态恢复措施,以利生态尽快恢复。
  (二)施工单位应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并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栏或围墙以减小施工噪声影响;合理安排工期,避免夜间和中午休息时间进行大噪声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订合理的分片施工计划,尽可能避免大量的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加强运输车辆管理,按规定组织车辆运输,合理规定运输通道;施工场地内道路应尽量保持平坦,减少由于道路不平而引起的车辆颠簸噪声;在环境敏感点100m范围内车辆行驶速度应限制在10km/h以内,以降低车辆运输噪声,边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三)施工时,应尽量集中配置或使用商品混凝土,然后用罐装车运至施工点进行浇筑,避免因混凝土拌制产生扬尘和噪声,对裸露施工面应定期洒水,减少施工扬尘;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加强材料转运和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限制车速,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施工临时中转土方以及废渣等要合理堆放,可定期洒水进行扬尘控制;施工结束后,按“工完料尽场地清”的原则立即进行空地硬化和覆盖,减少裸露地面面积。
  (四)在工地适当位置建设沉淀池、循环利用等措施对施工废水进行处理后,将其回用工地洒水降尘等。生活污水由现有站址内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的旱地作物标准后回用于站内绿化,不外排。
  (五)施工弃土、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理施工生活垃圾,及时清运或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安全处置;施工弃土及建筑垃圾清运合法消纳场处理。
  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一)工程输电线路设计阶段避让居民集中区域;工程建成后需进行竣工环保验收,若出现工频电场强度因畸变等因素超标,应分析原因后采取屏蔽等措施;合理选用各种电气设备及金属配件(如保护环、垫片、接头等),以减少高电位梯度点引起的放电;使用合理、优良的绝缘子来减少绝缘子的表面放电,尽量使用能改善绝缘子表面或沿绝缘子串电压分布的保护装置;合理选择导线直径及导线分裂数,并提高线路的加工工艺;建设单位应在危险位置建立各种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对当地群众进行有关高压输电线路和设备方面的环境宣传工作,帮助群众建立环境保护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在高压走廊内的停留时间。
  (二)营运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以维护输电线路沿线绿化植被为主。
  (三)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水、废气。
  (四)合理选择导线、金具及绝缘子等电气设备、设施,对运行噪声源强予以控制。
  三、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不设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