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英德市大湾镇卫生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12月02日至2022年12月0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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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英德市大湾镇卫生院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清远英德市 |
建设单位 | 英德市大湾镇卫生院(英德市大湾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 |
项目概况 | 英德市大湾镇卫生院选址于英德市大湾镇金山路,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东经112度56分28.269秒,北纬112度56分28.269秒。英德市大湾镇卫生院于1993年03月设立,由于当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尚未发布实施,因此该项目当时并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此次环评为补办环评相关手续。项目总占地25203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万元,建设1栋5层业务综合楼,3栋宿舍楼,医院设有床位160张,设有影像科、检验科、急门诊、内科、康复科、妇产科、骨科、普外科、儿科等,计划年门诊量5.475万人次。 该卫生院有员工150人,其中130人在院内住宿,实行三班制,每天工作24小时,全年工作365天。 项目距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场界东、南、北20米大湾镇居民。 |
环评机构 | 清远市恒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施工期已完成,现已不存在施工期环境影响。 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一)自建污水处理站为一体化封闭设备,设备顶端预留出气口,对臭气进行收集,再经UV光解除臭装置处理,污水处理设施周边大气污染物氨、硫化氢、氯气、臭气浓度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后,引至污水处理站棚顶天面6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边界无组织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 新扩改建企业二级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油烟排放浓度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要求后,引至楼顶排放。备用发电机使用轻质柴油为燃料,尾气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引至机房天面排放。 (二)医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厂(调节+A/O+沉淀+过滤+消毒)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 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的预处理标准以及大湾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中较严者,与经三级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大湾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排入连江。 (三)卫生院各种设备噪声60dB(A)以下,经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西侧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厂界噪声排放限值,其他方位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四)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格栅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化粪池污泥、废UV灯管等危险废物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五)污水处理站、危废间地面进行防渗处理,采取底部用三合土铺垫,再用水泥硬化,采用15~20cm抗渗钢筋混凝土浇筑,并在池内壁铺设防渗材料和耐腐蚀材料,渗透系数小于10-10cm/s,避免对地下水的影响。 (六)为防止医疗废水事故性排放,项目设置一个15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环境风险总体可控。 三、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不设置废气、废水、固废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