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1800MB2D06408T/2023-00554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
2023-12-04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拟对广东嘉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800吨化妆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2023-12-04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拟对广东嘉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800吨化妆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12-04  浏览次数:-


  根据广东嘉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800吨化妆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04日至2023年12月0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金子山一号路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邮编:513000

  联系电话:13620562791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嘉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800吨化妆品

建设地点

清远市英德市东华镇清华园中区工业大道以东、横四路以南地块五D5-05号楼

建设单位

广东嘉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广东嘉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拟选址于英德市东华镇清华园中区工业大道以东、横四路以南地块五D5-05号楼,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东经113度42分16.901秒,北纬24度13分05.608秒。项目占地5782.2平方米,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计划年产化妆品7800吨,其中洗发水2600吨/年、护发素2100吨/年、沐浴露1570吨/年、烫发水1000吨/年、染发膏500吨/年、膏霜8吨/年、水乳6吨/年、啫喱水5吨/年、面膜5吨/年、牙膏3吨/年、洁面奶3吨/年。
  该项目计划员工5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项目年工作300天,每天生产8.5小时。
项目周围500米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

环评机构

尚清环保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外购现有的厂房,施工期不涉及土建工程,主要为厂房装修和设备安装等,施工期污染防治设施为:
  (一)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订装修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的高噪声设备同时作业;尽可能利用噪声距离衰减措施,在不影响装修的条件下,将强噪声设备尽量移至距场界较远的地方,保证装修厂界达标。
  (二)装修垃圾能回收的全面回收,不能回收的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的要求进行处理,装修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一)乳化车间进行微负压密闭设置,乳化有机废气、氨气经水喷淋塔+干式过滤器+UV光解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非甲烷总烃达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氨、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后,经3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后,无组织排放。喷码有机废气产生量较小,VOCs达到《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后,无组织排放。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满足《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二)生产废水(包括设备清洗废水、研发室废水、喷淋塔废水、浓水等)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混凝沉淀+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二次沉淀),与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生活污水,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由市政污水管网引至清远华侨工业园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A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较严者,排入滃江。
  (三)真空乳化锅、油相搅拌锅、纯水机等设备噪声约为70~85dB(A),通过隔声、减振、绿化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四)废包装材料由废品公司回收,不合格品回收利用,纯水制备废滤芯由供应商回收。沾染了氨水等危险化学品的废弃包装、废饱和活性炭、废抹布、废UV灯管、废矿物油、实验室固废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收集的粉尘、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五)危险品仓、危废间、一般固废仓、原料仓、成品仓、配套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备和废水收集管道等一般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防渗能力与《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第6.2.1条等效。
  (六)为防止消防废水外泄,项目将设置375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环境风险总体可控。
  三、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有机废气排放总量控制在0.447吨/年以内(其中有组织0.231吨/年、无组织0.216吨/年),具体指标由生态环境部门核准、调节、划拨。废水、固废不设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