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清环英德审〔2025〕30号关于英德市东华镇垃圾中转站标准化建设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清环英德审[2025]30号 | 2025-09-24 | 英德市东华镇人民政府 | 清远市英德市东华镇高新区中区污水处理厂东侧。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清远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市区金子山一号路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8号综合窗口,邮编:513000 联系电话:0763-2220362 传 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