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 1 | 清环英德审〔2026〕8号关于清远卓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水性油墨2000吨、低VOCs油墨1600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 清环英德审[2026]8号 | 2026-03-26 | 清远卓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清远市英德市东华镇清远华侨工业园新材料A园瀚和三路7号 |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清远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市区金子山一号路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8号综合窗口,邮编:513000 联系电话:0763-2220362 传 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