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参保条件: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具有英德市户籍、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的城乡居民。
办理途径:携带以下资料到参保人户籍所属的镇街人社所或者英德市范围内的邮政储蓄银行网点办理。也可直接在粤省事网上申办。
1.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2.户口簿复印件(复印户主页和本人页)1份;
3.本人银行账户(申请代扣时提供,只能扣本人账户);
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登记表》(现场填写)。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办理条件:在英德市正常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申请时年满60周岁并已缴足年限(1967年7月1日前出生的,需从2012开始逐年缴费至年满60周岁当年;1967年7月1日后出生的,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
办理途径:携带以下资料到参保人户籍所属的镇街人社所或者英德市范围内的邮政储蓄银行网点办理。也可直接在粤省事网上申办。
1.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2.户口簿复印件(复印户主页和本人页)1份;
3.社保卡复印件1份;
4.《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现场填写)。
三、领取城乡居民养老死亡待遇
办理条件:在英德市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过世后满足下列其中一项即可办理:
1.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且无领取职工养老待遇参保人员;
2.已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办理途径:携带以下资料到参保人户籍所属的镇街人社所或者英德市范围内的邮政储蓄银行网点办理。也可直接在粤省事网上申办。
1.继承人身份证;
2.死者火化证明、死亡证明、户籍注销证明(三选一)复印件1份;
3.死者或继承人的社保卡复印件1份;
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登记表》(现场填写);
5.《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选填)(现场填写);
四、注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账户
办理条件:在英德市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满足下列其中一项即可办理:
1.已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并缴费达到按月申领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条件最低15年;
2.户籍迁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国外定居。
办理途径:携带以下资料到参保人户籍所属的镇街人社所或者英德市范围内的邮政储蓄银行网点办理。
1.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2.本人社保卡复印件1份;
3.本人领取其他待遇的证明材料。
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登记表》(现场填写);
5.《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选填)(现场填写)。
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恢复
办理条件:已在英德市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于未通过上一个周期的资格认证或者因服刑而暂停待遇的参保人。
办理途径:以下方式选其一即可办理,也可直接在粤省事网上申办。
1.本人带身份证到经办机构;
2.代办人带参保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并打印纸质图片交到经办机构(图片要求参保人手持身份证和当天日历或报纸)
3.服刑人员带释放证明书、身份证等。
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办理条件:已在英德市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且离上次办理资格认证未超过12个自然月。
办理途径:以下方式选其一即可办理。
1.本人带身份证到经办机构。
2.代办人带参保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并打印纸质图片交到经办机构(图片要求参保人手持身份证和当天日历或报纸)
3.参保人/代办人微信粤省事小程序﹣社保﹣养老﹣养老保障﹣养老资格认证﹣(城乡居民)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