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粤医保规〔2025〕3号)文件规定,经综合评定,现将新增的英德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详见下表。
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照《清远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快对接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药品追溯码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落实医保药品追溯码“应采尽采、依码结算、依码支付”,未按要求上传医保药品追溯码,将采取约谈、暂停结算医保费用、取消个账医保服务、中止或解除协议等处理,并将追溯码扫码率作为续签协议的重要参考。
英德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