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城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上级的决议和决定。研究决定街道党的建设、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提高党建工作的有效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负责辖区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建设、统战、武装及工青妇等工作。
(三)统筹负责辖区公共服务工作,按规定管理或协助管理好本街道财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健康、广电、旅游、体育、就业、社会保障、民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消防、侨务、公安、司法等工作,着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
(四)统筹负责辖区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民主法治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做好群众信访工作,及时处理好重大治安问题、群体性突发事件。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依法保护各种组织合法权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五)统筹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根据授权,在辖区范围内集中行使统筹社区发展、实施公共管理、组织公共服务、维护公共安全、乡村治理、农业技术推广使用、生态保护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措施权。
(六)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高基层自治水平。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工作,发挥村(居)民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提高基层自治整体水平。
(七)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辖区发展服务。
(八)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九)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好农业技术指导、农民种养技术和技能提升培训、高素质农民培育、乡村振兴人才战略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等工作,落实强农惠农措施,大力发展“三高”农业,增加农民收入。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