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英德市英城街道富强路78号 联系方式:0763—2282219
一、党政和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日常事务,承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重要活动安排和有关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文秘、档案、接待、政务公开等日常工作。负责街道机关行政事务、对外联络、后勤保障工作,协调各综合性办公室之间的关系,督促检查有关工作的落实。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和街道党工委工作部署,制定街道人大工委工作计划。负责组织闭会期间辖区内人大代表有关活动,联系本辖区人大代表,定期召开座谈会和走访代表,接待、受理人大代表的来信、来访,听取和反映人大代表的意见和要求。督促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做好本辖区的人大代表选举和罢免有关工作。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宣传、统战、侨务、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党代表的选举、联络及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党员和机关事业干部的培训、教育、管理工作。负责街道党工委党校的管理运作。指导各党支部发展新党员和开展组织活动,对各党支部进行目标管理和工作考核。负责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街道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
三、纪检监察办公室(与市监委派出监察组合署办公)。承担街道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协助街道党工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根据授权开展监察工作,对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提出监察建议,依法对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处置。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指导村务监督机构工作。负责街道纪检组织的自身建设。
四、经济发展和公共服务办公室。宣传和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经济发展、规划建设的政策措施,拟订街道经济发展规划。负责招商引资工作,改善投资环境,强化商贸服务,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协调经济综合管理和监督部门的工作,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引导和管理。负责统计工作,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土地的规划和开发利用,编制和实施辖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按规定办理辖区内建筑项目的规划报建手续,按程序办理建设用地有关手续。及时处理规划建设领域的民事纠纷。协助有关部门管理房屋的产权、产籍。按照总体规划要求,加快城乡交通基础设施和路网建设、公用事业设施建设。协助做好开发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负责公共服务、社会事务等工作,承担党群、政务、退役军人等方面的行政职责。按规定管理或协助管理本街道民政、残联、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教育、科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卫生健康等工作。负责村民自治、民主法治建设等工作。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优生优育工作。承接省、市下放的审批服务事项。承担公共服务委员会日常工作。
五、平安法治办公室。负责维护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法治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工作,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及时发现、化解、处置可能影响辖区社会稳定、引发重大治安问题、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承担综合治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六、“百千万工程”办公室。贯彻落实省委、清远市委、英德市委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工作部署和总体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工作的综合协调、对外联络、分析研判、流转督办、督查考核。统筹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重大工作、重要任务、重点项目,组织研究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总结、推广在推进“百千万高质量发展工程”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制度化成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七、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突发事件相关应对预案,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与应急处置。负责安全生产、防风防汛、防灾救灾、消防、森林防火等各类应急管理日常工作,组织制定、完善和实施各类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应急力量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村(社区)做好应急管理相关工作。按照职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按照授权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按照权限对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管理、检查、指导,协助灭火救援、火灾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相关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
八、农业农村办公室。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农村的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负责农、林、畜牧水产、水利、农村经营管理等工作。研究提出新农村建设的规划目标和意见建议,协调解决新农村建设中遇到的相关问题。组织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工作。支持和帮助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老区建设、移民等工作。
九、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根据授权,在辖区范围内集中行使相关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措施权。统一指挥调度派驻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推动街道综合执法机构与市直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街道的行政执法工作。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及网格化执法管理模式等工作。负责辖区内日常行政执法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协助处理辖区内重大行政违法案件,完成辖区内重大、临时、突发事件的执法工作和重大保障执法任务。按照权限,监督、检查、协调和管理辖区内的城管工作,负责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对辖区内建筑工地的违章施工行为和违法建设进行处理。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按照权限,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做好辖区内环境污染巡查工作。协助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保障辖区内环境质量符合相应环境功能标准。负责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负责辖区饮用水源保护。组织开展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的综合防治工作,并协助做好工业污染的综合防治工作。
十一、社区建设办公室。负责指导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统筹社区建设等工作。负责社区建设工作,指导基层群众自治建设,规范和完善社区制度建设,组织居民委员会开展选举工作,管理业主委员会和物业。负责城市社会综合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内城市管理、社会管理等综合性工作。推进居民自治,引导居民积极参加社区公共事务和活动,动员居民有序参与社会治理。组织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动员单位和居民兴办社区服务事业,鼓励和支持居民协助政府做好社会服务工作。组织收集社区居民群众需求、诉求,向街道办事处反映社区居民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面向居民、单位开展法治宣传和社会公德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