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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清远市英德市英红镇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81754549884Q/2020-00005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英德市英红镇 成文日期: 2019-04-15
名称: 关于征求《关于下发2019年度政策外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标准的通知》意见的函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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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关于下发2019年度政策外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标准的通知》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19-04-15  浏览次数:-

关于征求《关于下发2019年度政策外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标准的通知》意见的函

广大市民群众: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五条和市卫生健康局印发《关于下发英德市2019年度社会抚养费计征基数的通知》(英卫函〔2019〕46号)的精神,英红镇起草了《关于下发2019年度政策外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标准的通知》,现征求你们的意见。如有意见,请于4月25日前,在本文下方评论、或通过电话、邮箱反馈意见,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综合修改意见后,报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批准实施。

联系电话:0763-2501798,联系邮箱:1798684381@qq.com,联系人:李启勇(计生法规室)。

                  英德市英红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5日     

关于下发2019年度政策外生育征收

社会抚养费标准的通知

各村(居)委、各机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五条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印发《关于下发英德市2019年度社会抚养费计征基数的通知》(英卫函[2019]46号)的精神,我镇2018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15468.1元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27193.5元,结合本镇实际,现制定我镇2019年度政策外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标准(见附件1、2)。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英红镇2019年农村居民政策外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标准》;

    2、《英红镇2019年城镇居民政策外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标准》;                            

    3、英红镇1999年至2019年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 。

征收类别

征收金额(元)

备 注

一孩

二孩

三孩

四孩

1、非婚生育


61872.4

92808.6

92808.6

每超计划生育一个子女的,按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总金额为基数,乘以超生子女数,如此类推。

2、超计划生育

92808.6

185617.2

278425.8

371234.4

3、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

185617.2

371234.4

556851.6

742468.8

附件1、英红镇2019年农村居民政策外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标准

征收类别

征收金额(元)

备 注

一孩

二孩

三孩

四孩

1、非婚生育


108774

163161

163161

每超计划生育一个子女的,按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总金额为基数,乘以超生子女数,如此类推。

2、超计划生育

163161

326322

489483

652644

3、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

326322

652644

978966

1305288

附件2、英红镇2019年城镇居民政策外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标准

附件3



英红镇1999年至2019年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

年度

类别

人均可支配收入额(元)

1999

农村居民

2141

城镇居民

5825

2000

农村居民

2282

城镇居民

6028

2001

农村居民

2348

城镇居民

6413

2002

农村居民

2475

城镇居民

8401

2003

农村居民

2509

城镇居民

8091

2004

农村居民

2382

城镇居民

9130

2005

农村居民

2573

城镇居民

7955

2006

农村居民

2782

城镇居民

7551

2007

农村居民

3034

城镇居民

8542

2008

农村居民

3312

城镇居民

10275

2009

农村居民

3629

城镇居民

11213

2010

农村居民

4072

城镇居民

12096

2011

农村居民

4613

城镇居民

13366

2012

农村居民

5218

城镇居民

15050

2013

农村居民

6039

城镇居民

17028

2014

农村居民

6769

城镇居民

18768

2015

农村居民

10879

城镇居民

19852.7

2016

农村居民

11921

城镇居民

21546.1

2017

农村居民

13137

城镇居民

23617.6

2018

农村居民

14337.1

城镇居民

25750

2019

农村居民

15468.1

城镇居民

271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