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工程项目联合测绘的通知》(粤自然函〔2019〕1982号)及《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府〔2019〕43号)等文件精神,为了规范我市测绘市场管理及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我局拟对我市的测绘单位进行2021至2022年度诚信登记,诚信登记相关要求如下:
一、登记条件
1、登记单位必须具备工程测量(包括规划测量、建筑工程测量和地下管线测量子项)和不动产测绘(包括地籍测绘和房产测绘子项)等测绘资质。
2、登记单位必须入驻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
3、登记单位在我市必须有固定办公场所、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测绘设备及车辆等。
4、登记单位需到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市自然资源局诚信登记,登记时需提交以下资料:《测绘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原件核对),组织机构代码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说明,包括办公场所及设置情况、各岗位工作人员名单、学历和职称证书、聘用合同、测绘设备列表等。
二、工作内容及相关要求
联合测绘成果分别向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部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和不动产登记部门申报。按照“谁使用谁审查”的原则,由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部门负责对规划条件核实测绘成果、人防测绘成果进行审查,不动产登记部门负责对不动产测绘成果进行审查。具体要求如下:
1、接受委托后不动产测绘(预测、实测)必须完成权籍调查并形成权籍调查报告(包括加盖权籍调查单位业务章的纸质材料和电子版),电子版的必须能直接导入我市不动产登记系统。
2、接到委托人的申请要及时开展权籍调查工作,不能有选择性的受理,不能转包或者承接转包项目。
3、接受委托开展联合测绘,需与委托方签订规范的委托合同。
4、联合测绘收费按照国家相关收费标准依法收费,不得乱收费。
5、联合项目完成后提供国家2000大地坐标系的全部测绘成果及权籍调查成果。
6、经我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评审通过取得准入并进行诚信登记的测绘单位,准许在我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业务范围内从事相关测绘业务,不得超范围违规作业。
7、没有在我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诚信登记的测绘单位的联合测绘成果业务部门不予受理。
三、信用监管及退出机制
1、准入单位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不得弄虚作假。
2、遵守职业道德,不得利用工作便利收受托人财物或其他与工作相关的好处。
3、准入单位接受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市自然资源局的监管,市自然资源局将不定期对联合测绘成果进行抽查。
4、测绘单位如被委托人及相关单位投诉,经核实如投诉内容属实,并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约谈,第三次将强制要求退出英德市联合测绘市场,二年内不得再入英德市联合测绘市场。
登记日期:2021年6月8日至6月20日止
登记地址:英德市自然资源局五楼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股
英德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