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耀(英德)礼品包装有限公司:
你于2015年8月13日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441881-2015-000XXXX)取得位于英城和平路以东、金子山一号路以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因你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发建设,涉嫌闲置土地,按照相关程序规定,我局依法向你发出《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英自然资监【2022】6号),因无法通过你身份证地址和联系电话以直接、邮寄等方式送达你,现向你公告送达。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按照要求提供土地权利证明文件、宗地是否闲置的原因说明及辅证材料,书面报送英德市自然资源局。自本通知刊登之日起,视为送达《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特此通知。
联系人:朱光毅 陈洁梅
联系方式:0763-2283220
英德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