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德市英城街道办长岭经济联合社向我局申请更正登记位于英德市英城街道办长岭村一宗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具体位置见附图),宗地内7577.89平方米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时误指为英德市英城街道办长岭村社前经济合作社、英德市英城街道办长岭村陈屋经济合作社和英德市英城街道办长岭村徐屋经济合作社,现经相关权利人实地指认7577.89平方米实际属于英德市英城街道办长岭经济联合社所有。现对申请权属更正情况进行公告,如对公告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后15个工作日内向市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意见,若无异议,我局将予以更正登记,并依程序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英德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