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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英德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81MB2D1239XL/2024-00082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英德市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4-01-26
名称: 《英德市大城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ZY03-10街坊局部调整(英德市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周边地块)草案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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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德市大城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ZY03-10街坊局部调整(英德市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周边地块)草案公示

发布日期:2024-01-26  浏览次数:-

       《英德市大城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ZY03-10街坊局部调整(英德市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周边地块)草案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及《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我局现将《英德市大城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ZY03-10街坊局部调整(英德市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周边地块)草案公示如下:

1. 项目名称:《英德市大城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ZY03-10街坊局部调整(英德市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周边地块)

2. 公示时间: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2月24日,共30

3、公示媒介:英德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ngde.gov.cn/)。

4、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广大市民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并反馈意见:

公示受理部门:英德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763-2813806

通信地址:英德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股[来信请在信封注明:《英德市大城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ZY03-10街坊局部调整(英德市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周边地块)草案公示反馈意见]。

邮政编码:513000

邮箱:ydzrzyj_byzx@gdqy.gov.cn[邮件注明:《英德市大城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ZY03-10街坊局部调整(英德市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周边地块)草案公示反馈意见]。

欢迎社会各界对本规划方案提出宝贵意见,并请留下相应的联系方式。感谢您对我市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参与和支持!

英德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26日

一、规划范围

局部调整范围位于英德市英城街道大城南片区,北至西村南侧,南至光弼路,西至英州大道南,东至苏公路南段规划延线,总规划面积约为31.76公顷。

大城南.png

二、调整前土地利用规划

调整前:ZY03-1001地块为环卫用地,用地面积3487.8平方米,容积率F≤1.0、建筑密度D≤30%、绿地率G≥40%、建筑高度H≤15米。ZY03-1002地块为防护绿地,用地面积1315.0平方米。ZY03-1003地块为行政办公用地,用地面积15512.9平方米,容积率F≤1.5、建筑密度D≤30%、绿地率G≥35%、建筑高度H≤24米。ZY03-1004地块为公园绿地,用地面积2310.2平方米。ZY03-1005地块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57597.7平方米,容积率F≤3.1、建筑密度D≤35%、绿地率G≥20%、建筑高度H≤100米。ZY03-1006地块为防护绿地,用地面积1200平方米。ZY03-1007地块为加油加气站用地,用地面积2966.3平方米,容积率F≤0.5、建筑密度D≤35%、绿地率G≥25%、建筑高度H≤15米。ZY03-1008地块为排水用地,用地面积76785.6平方米,容积率F≤1.0、建筑密度D≤30%、绿地率G≥40%、建筑高度H≤15米。ZY03-1009地块为公园绿地,用地面积1569.8平方米。ZY03-1010地块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52235.3平方米,容积率F≤4.5、建筑密度D≤25%、绿地率G≥35%、建筑高度H≤60米。ZY03-1011地块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47439.5平方米,容积率F≤3.5、建筑密度D≤25%、绿地率G≥35%、建筑高度H≤100米。

大城南2.png

三、调整后土地利用规划

1、道路调整

本次局部调整延续现行控规路网结构,全部道路的等级及红线宽度保持不变,只对道路线位进行局部调整,其中,苏公路和中部纵向规划支路的线位根据污水处理厂的权属红线进行了微调;中部横向规划支路西段根据现状权属红线进行北移,东段线位由于南北两侧均为有现状权属红线,且已按现行控规进行报建,所以保留现行控规道路线位,不进行调整。

2、用地调整

根据现状权属红线及城镇开发边界对规划用地进行局部调整,根据权属红线对规划用地边界进行更正,并把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的用地按现状地类进行调整,调整后情况如下:

原地块地块编码

调整后地块编码

调整后地类名称

调整后用地面积(公顷)

调整后容积率

调整后建筑密度(%)

调整后绿地率(%)

调整后建筑限高(米)

调整情况

ZY03-1001

ZY03-1001

环卫用地

3487.58

1.0

30

40

15

与现行控规保持一致。

ZY03-1002

ZY03-1002

防护绿地

1303.01

-

-

-

-

根据城镇开发边微调用地边界,规划指标保持不变。

ZY03-1003

ZY03-1003

机关团体用地

15023.99

1.5

30

35

24

根据城镇开发边微调用地边界,规划指标保持不变。

ZY03-1004

ZY03-1004

公园绿地

1539.02

-

-

-

-

根据城镇开发边微调用地边界,规划指标保持不变。

ZY03-1005

ZY03-1005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1475.94

3.1

35

20

60

根据城镇开发边及权属红线,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保留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建筑限高调整为60米,其他规划指标保持不变;把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的用地按现状地类进行调整。

ZY03-1006

ZY03-1006

-

-

-

-

-

-

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按现状调整为非建设用地。

ZY03-1007

ZY03-1007

-

-

-

-

-

-

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按现状调整为非建设用地。

ZY03-1008

ZY03-1008(1)

防护绿地

860.69

-

-

-

-

根据权属红线,把原ZY03-1008地块分为3个分地块,分别为防护绿地、排水用地和二类农村宅基地,排水用地规划指标保持不变,二类农村宅基地按农村宅基地相关规定控制。

ZY03-1008(2)

排水用地

78947.46

1.0

30

40

15

ZY03-1009

ZY03-1009

公园绿地

2027.09

-

-

-

-

根据城镇开发边微调用地边界,规划指标保持不变。

ZY03-1010

ZY03-1010(1)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5621.95

4.5

40

35

60

根据城镇开发边及权属红线,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保留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并按权属红线进行切分,规划指标按已批的报建方案进行调整;把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的用地按现状地类进行调整。

ZY03-1010(2)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28998.50

4.5

33

35

100

ZY03-1011

ZY03-1011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42841.32

3.1

25

35

80

根据城镇开发边及权属红线,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保留二类城镇住宅用地,规划指标按已批的报建方案进行调整;把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的用地按现状地类进行调整。

大城南3.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