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室):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从供地、验收、交房等环节实现新建项目不动产权证办理“加速跑”,按照自然资源部等四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9号)文件中关于创新项目建设生命周期登记服务的相关要求,全面提升中心登记服务水平。经中心班子研究审议通过,现将《英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抵押即交证”、“竣工即交证”、“交地即交证”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予以印发实施,请各部(室)严格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英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交地即交证”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2《英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竣工即交证”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3《英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抵押即交证”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英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2日
附件1:英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交地即交证”工作实施方案(试行).doc
附件2:英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竣工即交证”工作实施方案(试行).doc
附件3:英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抵押即交证”工作实施方案(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