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福生,彭树新 因保管不善,将粤(2016)英德市不动产权第0005355号,粤(2016)英德市不动产权第0005354号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英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3月6日
索引号: | 11441881MB2D1239XL/2025-00198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清远市英德市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5-03-06 |
名称: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刘福生,彭树新)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3-06 | |
主题词: |
刘福生,彭树新 因保管不善,将粤(2016)英德市不动产权第0005355号,粤(2016)英德市不动产权第0005354号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英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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