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具英德市九龙镇河头村地块十一至地块四十三商业用地规划条件的批前网上公示
我局收到英德市九龙镇河头村岩下经济合作社关于33宗用地规划条件的申请。经核查,该33宗用地位于英德市九龙镇河头村,面积(地块十一56.97平方米、地块十二63.05平方米、地块十三63.05平方米、地块十四56.97平方米、地块十五63.05平方米、地块十六56.98平方米、地块十七63.05平方米、地块十八56.97平方米、地块十九63.06平方米、地块二十56.97平方米、地块二十一63.05平方米、地块二十二56.97平方米、地块二十三63.04平方米、地块二十四56.97平方米、地块二十五63.05平方米、地块二十六56.97平方米、地块二十七63.05平方米、地块二十八56.97平方米、地块二十九63.05平方米、地块三十56.97平方米、地块三十一63.05平方米、地块三十二56.97平方米、地块三十三63.06平方米、地块三十四56.97平方米、地块三十五63.05平方米、地块三十六56.97平方米、地块三十七63.05平方米、地块三十八56.97平方米、地块三十九63.05平方米、地块四十63.05平方米、地块四十一1038.58平方米、地块四十二1443.94平方米、地块四十三1269.25平方米),为商业用地,已取得《关于英德市2023年度第三十五批次集体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的批复》(清远建用字〔2025〕12号)。符合《英德市九龙镇峰林晓镇控制性详细规划》(英府函〔2022〕104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上述地块的规划条件进行批前网上公示,征求相关利益关系人的意见。
项目位置:英德市九龙镇河头村
二、公示日期: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4月2日(共10个自然日)
三、公示内容:批前项目用地规划条件
四、公示方式和地点:网上公示英德市人民政府网
五、咨询电话:0763-2282957
凡是对以上公示内容有意见或建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或书面建议。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我局将按程序出具上述地块的规划条件,本公示不代表我局已批准其申请。
英德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