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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英德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的政策解读
  • 2020-07-24 14:47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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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编制依据:

  根据《中共英德市委、英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英德市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英委发[2018]5号)的分工安排,以及英府办[2019]6号的批复,由我局牵头编制《英德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下称“《规划》”)。

  二、编制背景: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解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矛盾、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近年来,我市农业农村发展呈现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农业生产提质、稳定,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农业农村改革纵深推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了良好基础。2018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到英德视察调研,要求积极探索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加快城乡融合发展,既是对英德人民的亲切关怀和深情厚爱,也是对英德未来发展的一种重要机遇和鞭策。国家、省、清远市先后出台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大力推进乡村振兴。

  三、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涵盖1个街道、23个镇,面积约为5635平方公里,是全市各镇(街)、各部门编制本级地方乡村振兴综合规划、专项规划和行动方案的重要依据,是有序推进全市乡村振兴的指导性文件。规划基准年为2017年,规划期限为2018-2022年,部分目标明确至2025年,远景谋划到2050年。

  四、主要内容:

  (一)乡村振兴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广东工作的总要求,焕发当年“敢为天下先”的改革勇气和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把发展理念贯穿英德市乡村振兴全过程,力争在清远全市乃至全省乡村振兴工作中走在前列。坚持党管农村工作、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持乡村全面振兴、坚持规划引领、因地制宜的基本原则。按照“3年取得重要进展、5年取得明显成效、8年取得阶段性成果、10年实现根本改变”要求,提出了2020年、2022年、2025年的规划目标,以及远期规划目标。设置五类共31项指标,其中产业兴旺8项、生态宜居8项、乡风文明5项、治理有效5项、生活富裕5项;约束性指标4项、预期性指标27项。

  (二)乡村振兴的乡村空间格局。将全市乡村分为集聚提升类村庄、城郊融合类村庄、特色保护类村庄、撤并消失类村庄,区别不同乡村的实际情况,梯次推进乡村振兴。

  (三)乡村振兴的六大重点思路。以产业兴旺为重点,培育乡村新动能;以生态宜居为关键,展现乡村新景象;推进乡风文明建设,焕发乡村新气象;以治理有效为基础,打造乡村新体系;以生活富裕为根本,塑造乡村新面貌;以融合发展为途径,完善乡村新机制。

  (四)乡村振兴的保障措施。完善党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强化责任担当落实,打造高效“三农”工作队伍。坚持规划引领,确保规划落实,强化法制保障,注重典型带动,动员社会参与,抓好监督考核。

  (五)乡村振兴的重点任务分工及重大工程项目。规划》安排了17项重点工作任务和67个重大工程项目,其中产业兴旺项目34个、生态宜居项目13个、乡风文明项目5个、治理有效项目6个、生活富裕项目9个。

英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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