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2017年以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我市电商工作取得卓著成效:2018年获“广东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资格,并获得省商务厅500万元项目资金的支持;2018年10月23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到我市电子商务产业园和连江口镇连樟村视察,嘱托我们要大力发展农村电商,盘活特色农产品,帮助群众增加收入,把“短板”变成“潜力板”;2019年4月,英德市荣获国家“农产品流通现代化、农村电商和产销对接典型市县”称号,并在2019年7月,英德被评为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共获得2000万元扶持资金;建设了英德市电子商务主题公园等。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着力破解城乡二元结构,持续推进我市电子商务发展,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在巩固成果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农村电商,助力乡村振兴,现配套出台《英德市电子商务专项扶持资金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二、起草依据
依照《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实施意见的通知》《清远市加快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起草该《细则》。
三、出台目标
通过项目申报以奖代补的方式,激励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农村电商工作,推动英德市农村电商健康有序发展。
四、主要内容
《细则》包括扶持目的,扶持范围,扶持内容及扶持标准,申报、审核流程,保障措施、《细则》资金使用计划表共六方面内容,将电子商务专项扶持资金的扶持对象及标准制出具体标准,主要有六个扶持方向:电子商务产业园、创业园及现代流通产业园运营企业业绩奖励;支持农产品深加工企业;支持乡村旅游企业;支持村级服务站点通过电商销售英德农特产品;支持乡村振兴消费扶贫馆运营;支持公益性电商宣传平台运营。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持续推进我市电子商务发展。
五、实施时间
《细则》自2021年10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为2年。
解 读 人:陈志刚
解读部门: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