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打击违法采运河砂行为,切实保障河堤、防洪、航运、供水等安全,避免国有资产流失。英德市水利局制定了《英德市关于举报违法采运河砂行为的奖励办法》。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必要性
(一)是鼓励公众积极参的要求。随着我市经济发展,生产建设使用河砂需求量巨大。我市地理位置优越,三江汇聚,中小河流众多,河砂资源丰富。违法份子铤而走险,违法采运河砂屡禁不止,妄顾河道行洪安全。英德市水利局自2018年公布了举报违法采运河砂的方式,并通过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宣传举报打击违法采运河砂行为,但较少收到人民群众来电或以其他方式举报违法采运河砂行为,人民群众参与打击违法采运河砂行为的积极性不高。在为数不多的举报电话中,举报人均表达了担心泄密,害怕被打击报复以及缺乏鼓励奖励措施。
为形成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良好工作局面,确护举报人的信息不被泄露,消除举报人的担忧,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打击违法采运河砂行为,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切实保障河道防洪、航运、供水安全,制定《奖励办法》是十分必要的。
(二)是规范管理的要求。
省水利厅、清远市目前尚未依据《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2019修订)配套制定《奖励办法》,我市对举报违法采运河砂行为进行奖励无据可依,迫切需要制定《奖励办法》,规范对奖励对象、奖励条件、奖励范围、奖励标准、保护举报人的信息不被泄露等的管理。
二、法律依据
《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2019修订)
三、主要内容
《奖励办法》共19条,主要内容如下:
1.明确了适用对象,即举报人,排除了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检察、审判、司法行政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共同违法的嫌疑人,既避免了因职务行为、工作便利等不当获取奖励的行为,又对其余举报人员进行了明确。
2.明确了奖励范围,规定了举报的违法采运河砂行为必须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河道管理范围内,未被水行政主管部门知晓,且经查属实的。
3.明确了奖励标准,规定了以处罚金额作为奖励基准,对符合多项奖励条件的,以奖励金额最高的为标准进行奖励,不得重复叠加。
4.明确了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规定了水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职责组织实施并设立奖励经费和设立举报受理机制,对外公布举报方式和举报电话;接到举报后,水行政主管部门应予登记,要及时组织查处,对举报人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5.明确了举报人的义务,所举报内容必须客观真实,不得以举报之名干扰正常工作,否则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四、实施应注意的问题
(一)不是所有举报都奖励。举报内容必须客观真实,必须经查证属实,且未被水行政主管部门掌握线索的才能认定是有效举报,才能给予奖励。
(二)不是任何人举报都给予奖励。只有非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检察、审判、司法行政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共同违法的嫌疑人的有效举报才能给予奖励。
(三)举报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打击违法采运河砂行为,不得以举报为名谋取利益。
(四)领取奖励需要提供举报的佐证材料、有效证件等,不得匿名领取,且应当在规定期限内领取奖励。
英德市水利局
2022年7月26日
英德市水利局--关于《英德市关于举报违法采运河砂行为的奖励办法》政策解读.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