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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英德市退役军人应急救助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 2023-01-17 11:17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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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英德市退役军人应急救助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2020年4月15日,英德市政府印发《英德市退役军人应急救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0年4月15日正式实施,文件有效期两年已到期,需修订重新发布。《办法》于2023年1月13日重新发布。为帮助大家深化认识理解,推动政策落实落地,现予解读。

    一、制定《办法》的目的和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关爱退役军人,他们为保家卫国作出了贡献”。我市是兵源大市、驻军大市,历来有“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优良传统。目前,全市共有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两万多人,他们军旅生涯中为维护国家安全贡献了青春热血,退役返乡后又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带着感情温度把他们的合法权益维护好、现实困难解决好,是党委和政府的使命担当。

    2019年10月,退役军人事务部、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医疗保障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意见》;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出台《广东省退役军人应急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省的《办法》),为基本生活严重困难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临时性、应急性帮扶援助。开展困难帮扶援助,是新形势下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的重要“兜底”工程之一。我市率先探索制定《办法》,充分体现了党委、政府对退役军人的特殊关爱,对调动退役军人建功立业新时代、增强现役军人献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使命感、凝聚实现强国梦强军梦的磅礴力量具有重要意义,也有利于我市再次成功创建全国和省级双拥模范城。

    二、制定《办法》的主要政策依据

    (一)《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9〕62号)

    (二)《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退役军人应急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退役军人规〔2022〕2号)

    (三)《清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19个部门关于印发<清远市军人及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清退役军人发〔2022〕1号)

    (四)《关于建立清远市复退军人住房、医疗、就业、子女教育、生活困难优待措施的通知》(清民〔2017〕9号)

    (五)《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临时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清府办〔2022〕14号)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说明

    (一)救助对象:具有英德市户籍的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包括退伍红军老战士(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军队离退休干部及退休士官、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役士兵、残疾军人、复员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

    (二)救助范围:申请人因患重大疾病、发生重大突发事件、重大家庭变故或其他特殊情况,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各种社会救助之后,自费负担仍然过重,生活出现严重困难。

    (三)救助标准:根据申请人救助类别和生活困难程度,

按照自付费用的70%、80%、9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救助,最高不超8000元。

    (四)救助程序:实行一事一批,按照个人申请、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初审、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审核、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批的程序办理。

    (五)资金筹措和管理:应急救助资金和工作经费纳入

年度财政预算,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向市财政局申请支付。市财政局应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盘活社会救助资金存量,可安排部分资金用于应急救助支出。各级政府应通过多种途径倡导和鼓励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为应急救助提供资金捐助。

    四、我市的《办法》与省的《办法》比较

    我市的《办法》是结合我市退役军人救助工作的实践而制定的,省的《办法》是其主要政策依据之一,在救助对象、救助原则等方面基本一致,在救助范围、救助标准等方面略有区别:

    (一)在救助范围方面,省的《办法》对救助范围定义为享受其他救助政策后或因重大突发事件、重大家庭变故或其他特殊情况,退役军人“基本生活严重困难的”;而我市的《办法》表述为退役军人“生活仍然出现严重困难的”;“基本生活”和“生活”的定义区别,在概念上比较表现出我市的《办法》对救助范围较为放宽,有利于对困难退役军人给予救助的把握,有利于救助政策的落地实施。

    (二)在救助标准方面,省的《办法》规定根据申请人救助类别和生活困难程度,相应给予1万至10万的一次性救助,金额较大,自由裁量权也较大;而我市的《办法》按照自付费用的70%、80%、9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救助,最高不超8000元,金额较小,规定也更加具体、明确,操作性更强,缩小了自由裁量的空间,有利于救助资金发放的公平公正。 

    (三)在不予救助方面,我市的《办法》更加细化具体,除参照省的《办法》外,还将违反法律法规不给予救助的行为明确列出,有利于树立正确的政策导向,进一步体现帮扶援助与教育管理并举的思路。

    (四)在救助程序方面,我市的《办法》与省的《办法》基本一致,有利于两个《办法》的衔接,同时提出“一事一批”,更有利于对救助资金的管理使用。

    综上所述,我市的《办法》虽然救助标准较低,但救助范围更宽、救助速度更快,可以作为省的《办法》的有益补充,惠及更多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及时为他们送上党委和政府的关怀。

    五、坚持应急救助属性

    退役军人应急救助工作立足济难解困,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体现救急救难、雪中送炭的目标导向,有利于营造关心关爱退役军人的浓厚社会氛围,但应急救助工作不是普惠工程,而是在保障其享有公民普惠待遇的基础上,由政府提供的临时性、过渡性扶持和援助。我们将严格审核把关,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把有限的人力财力精准落实到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身上。根据申请人个体差异和生活困难程度,实事求是地给予一次性救助,做到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同时,严肃处理违规行为,对伪造身份信息、隐瞒家庭经济状况、骗取救助资金的,一经查实要严肃查处。



《英德市退役军人应急救助暂行办法》政策解读(盖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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