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德市“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
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办法》
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1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下发“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工作经费申请书和预算模板的通知》(粤自然资登记〔2019〕677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登记【2023】391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市“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以下简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确保2024年年底前完成“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任务,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维护农村社会秩序和谐稳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英德市“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帮助大家深化认识理解,推动政策落实落地,现予解读。
一、制定《办法》的目的和意义
重新制定《办法》是为了落实国家、省和清远市部署的工作需要,是《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1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下发“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工作经费申请书和预算模板的通知》(粤自然资登记〔2019〕677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自然资登记〔2020〕1031号)、《清远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清远市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清自然资规字〔2020〕1号)和《关于印发<清远市关于对标三年取得重大进展硬任务扎实推动乡村振兴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清乡振组〔2019〕6号)等文件要求。也是因疫情等各种原因登记发证工作目前还未完成,原《英德市“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办法》(英府办函【2020】27号)已到期,通过重新制定《办法》,顺利完成全市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达到上级要求的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登尽登”的要求。
二、制定《办法》的主要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二)《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1号)。
(三)《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下发“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工作经费申请书和预算模板的通知》(粤自然资登记〔2019〕677号)附件1《“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登记【2023】391号)。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说明
(一)办法共七章二十四条,主要包括总则、登记范围、
确权登记程序、确权登记原则及相关规定、技术路线、组织实施和附则,为办理全市“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提供依据。
(二)《办法》主要是明确目标任务,对登记范围、登记程序和确权登记规则作出明确规定。《办法》主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第六十二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十六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款、第十八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1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下发“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工作经费申请书和预算模板的通知》(粤自然资登记〔2019〕677号)附件1《“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登记【2023】391号)制定的。
四、《办法》坚持为民办事,解决问题的属性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下发“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工作经费申请书和预算模板的通知》(粤自然资登记〔2019〕677号)文要求依法依规、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为民利民、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确权登记规则。《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自然资登记〔2020〕1031号文要求“应登尽登”,围绕这两个文件的精神要求,《办法》创新制定了第七条和第九条,解决农村房屋确权登记发证难的问题,真正做到为民利民和“应登尽登”。
解读机构: 英德市自然资源局
j解 读 人: 张智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