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英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英德市招商引资
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
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背景和目的
《英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英德市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英府办〔2023〕7号)于2023年6月20日印发,2023年7月1日正式实施。由于该文件部分条款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783号)《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2024修订)相关规定,缺乏上级法律法规依据,合法性存在异议。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招商引资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2024修订)要求,需对《英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英德市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英府办〔2023〕7号)进行废止。
二、废止依据及原因
《英德市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版)》第六条优先引入项目、第八条涉及项目遴选及评审、第十条涉及项目退出设置相应条件的条款,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一是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783号)第二章 审查标准 “第八条 起草单位起草的政策措施,不得含有下列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市场准入和退出的内容:...(四)设置不合理或者歧视性的准入、退出条件;(五)其他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市场准入和退出的内容。”的情形。二是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第十三条 市场准入和退出标准“3.没有法律法规、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依据...设定或变相设定市场准入障碍。”“4...变相设定市场退出障碍。”的情形。三是违反《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九条“没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和命令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定。
三、主要内容解读
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决定对《英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英德市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英府办〔2023〕7号)予以废止,自公布之日起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