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英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英德红茶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办法(试行)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背景和目的
《英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英德红茶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办法(试行)的通知》(英府〔2024〕12号)于2024年1月22日印发,2024年2月23日正式实施。由于该文件部分条款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783号)《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2024修订)相关规定,缺乏上级法律法规依据,合法性存在异议。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茶产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2024修订)要求,需对英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英德红茶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办法(试行)的通知》(英府〔2024〕12号)进行废止。
二、废止依据及原因
《办法(试行)》正文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一是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第八条第(四)项“起草单位起草的政策措施,不得含有下列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市场准入和退出的内容:(四)设置不合理或者歧视性的准入、退出条件;”的情形;二是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第九条第(二)项“起草单位起草的政策措施,不得含有下列限制商品、要素自由流动的内容:(二)排斥、限制、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经营或者设立分支机构;”的情形;三是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第八条第(三)项“起草单位起草的政策措施,不得含有下列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市场准入和退出的内容:(三)限定经营、购买或者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以下统称商品);”的情形;四是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第十条第(二)项“起草单位起草的政策措施,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含有下列影响生产经营成本的内容:(二)给予特定经营者选择性、差异化的财政奖励或者补贴;”的情形;五是违反《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2024修订)第九条“没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和命令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定。
三、主要内容解读
经我局党组班子会议审议通过,拟决定废止《英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英德红茶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办法(试行)的通知》(英府〔2024〕12号),待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按程序公布。
英德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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