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 首页 > 解读回应 > 政策解读
分享到:
《英德市市区公办初中七年级招生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 2026-04-30 18:07
  • 来源: 英德市教育局
  • 发布机构:
  • 【字体:    


英德市公办初中七年级招生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未建立初中学籍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1229日修正版)第十一条:当地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至迟在新学年始业前十五天,将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的入学通知发给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按照通知要求送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入学。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基〔20251号)第二章第八条:学籍号由国家学籍系统按照有关规则自动生成并分配,一人一号,终身不变。学校要严格落实“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要求,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生学籍,不得擅自删除学生电子学籍信息。

二、招生原则

市区公办初中七年级招生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划片、就近、免试”的原则。教育局负责划分招生区域,明确学位登记类型和积分办法,市区各公办初中负责组织实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1229日修正版)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三、学位登记类型与积分规则

第一类:招生对象属于英德市市区户口,且其户口地址与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所拥有房产地址一致。按房产详细地址确定登记学校,招生对象的户口登记年份月份确定积分,每满1月积1分。报名需提户口本、出生证合法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类:招生对象属于英德市市区户口,且其户口地址与非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所拥有房产地址一致。按房产详细地址确定登记学校,按招生对象的户口登记年份月份确定积分,每满1月积1分。报名需提户口本、合法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第三类:招生对象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在市区合法拥有房产。按房产详细地址确定登记学校,按产权登记年份月份确定积分,每满11分。报名需提户口本、出生证、合法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第四类:招生对象的直系亲属(除法定监护人以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市区合法拥有房产。在同一户口本(或同一户口地址)或能提供亲属证明(经派出所或村居委盖章),按房产详细地址确定登记学校,按产权登记年份确定积分,每满11分。报名需提供户口本、出生证、合法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第五类:在英德市市区连续居住满半年以上,且在英德市市区依法缴纳城镇职工社保或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满半年以上的投资经商人员或有稳定职业的务工人员,其子女按实际合法经营地址或居住地址确定登记学校,按社保参保月份确定积分,每满11分。清远市外户口人员还要提供有效居住证。报名时提供户口本、出生证、房屋租赁证明或营业执照、缴纳社保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清远市外户口还需提供《广东省居住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1229日修正版)第十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四、招生区域划分

1.英德市第一小学

英州大道以东,富强路以南,滨江路以西、光弼路以北区域范围。

2.英德中学

1)仙水中路至仙水北路以东、教育路以北、金子山大道以南、英州大道至环秀中路以西范围;

2)富强路以北、英州大道以东、光明路以南、和平路以西范围。

3.英德市第八中学与英城街中学

1)和平路以东、北江大道以南、西岸滨江路以西、富强东路以北范围;

2)环秀中路以东、金子山大道以南、和平路以西、光明路以北范围。

3)马山公路北辅路以东、马山公路以南、金子山大道以北、和平北路以西范围。

4.英德市浈阳学校

1)马山公路至387乡道以东、金子山大道以南、仙水路以西、鹤岗路以北范围;

2)仙水中路以东、英州大道以西、教育路以南、鹤岗路以北(含景业·雍景园小区)范围。

5.广州大学附属中学英德实验学校

面向英德市市区范围招生。

【依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61号)第一点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中“(二)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综合考虑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采取单校划片(对口直升)或多校划片等方式,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各片区之间教育资源大致均衡。

五、学位登记流程

1.网上预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招生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另行通知)通过微信“清易办”小程序实行网上报名。选择“入学报名”,登录后选择“英德市”进入相应的报名通道(各公办学校不接受跨区域报名),填写招生对象信息,并上传相应学位登记类型的资料,经认真检查且确认无误后,保存并提交。提交后系统审核状态为“学校审核”时,说明已成功提交学位申请。

家长务必在规定期间完成网上预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并视为放弃学位申请资格。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招生对象可按学校招生区域自报一所公办学校,或自报一所民办学校,也可以同时填报一所民办学校和一所公办学校。报读民办学校的,要在充分了解所选择的民办学校的办学情况、收费标准、招生计划等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家庭经济状况和个人意愿进行选择。

2.网上审核。各学校对网上报名的招生对象报名材料进行审核。采集、整理已报名的招生对象的户口、房产、社保等信息,并初步验。

3.预约现场审核。对网上审核后存在异议的,各学校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家长到登记学校现场审核。收到电话或短信的家长要按登记学校预约的时间,携带学位申请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校核验材料。系统审核状态为“学校审核”且没有收到学校通知的,家长不用到学校现场提交学位申请材料。审核状态为“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表示不符合报名条件且不安排学位。

4.公布招生名单。各学校于825日前公布招生名单及报到方式,家长可登网络报名系统查询审核及录取状态。因市区学位紧张,请没有录取招生对象户口所在地登记入学。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5号)第二点重点任务(七)落实“教育入学一件事”:进一步优化入学流程、精简证明材料。以数字化赋能招生入学工作,加快推动使用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推进区域内户籍、居住证、房产、社保、学籍等入学相关信息互通共享,加快实现报名、材料审核、录取“线上一网通办”。

六、录取原则

根据招生规模,各学校从学位类型(从第一类至第五类)及积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录取学生名单,学位额满后,余下的登记类型将统筹调剂到其它有空位的学校市区公办学校无空余学位则返回到适龄儿童户口所在地就近入学)。同区域双学校学区实行自愿报名,按类型及积分高低录取;学位不足时,优先调剂至同区域另一所学校,同区域无空余学位再统筹调剂至就近有空位学校或返回户口地所在学校入学。在九年一贯制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可自愿填报本校(同类型优先录取)或填报本校招生区域外所属区域的学校(按学位类型及积分录取)。户口属于英城街道办村委的招生对象或英城街村小的毕业生原则上在英城街中学就读。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教基厅函〔20255号)第二点重点任务(一)严格实行就近入学政策健全常住学龄人口变化监测预警制度,片区内登记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或学校实际办学承载能力的,按照已公示明确的规则录取,未录取的学生需在相邻片区就近协调安排入学。实施多校划片和小升初对口直升的,应提前向社会公布相关政策要求。

七、其他情况说明

1.市区户口及范围、城南、城西、城北、城中居委范围,不含英城街道办村委。户口积分核算以政务系统显示招生对象户口最后一次迁入时间为积分计算起始时间,每满1月积1分。市区集体户按其户籍挂靠地址确定登记学校,以其他学位类别登记,依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2.以房产核算的积分,其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房产所有权必须是独有或与他人共同共有,已产权分割的,则不少于50%的产权按每满1月积1分;少于50%按实际比例核算(如49%产权,则每满1月积0.49分;48%产权,则每满1月积0.48分……)。小产权房必须有相关部门的鉴定结果证明。提供的佐证材料打印日期现场审核日期前两个月内小产权房积分核算日期,以实际入住的水电缴费记录日期为准。

3.现役军人、英烈英模、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等国家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的特殊群体持有效证明材料享受入学优待政策。

4.学位登记所需提供的所有材料须真实、有效,积分核算截止日期申请学位登记当年630日,一旦核实为虚假材料将取消其学位登记资格。

本办法自20266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最终解释权归教育局所有。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教基厅函〔20255号)第二点重点任务(七)落实“教育入学一件事”:落实“教育入学一件事”。完善本地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引,进一步优化入学流程、精简证明材料。以数字化赋能招生入学工作,加快推动使用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推进区域内户籍、居住证、房产、社保、学籍等入学相关信息互通共享,加快实现报名、材料审核、录取“线上一网通办”。提升线下办理服务水平,提前明确入学需要提交的材料内容和具体要求,实现一个清单告知、一套表格填写、一个场所提交,推进“线下只进一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
主办 : 英德市人民政府  承办 : 英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 : 4418810020  粤ICP备09167971号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站长统计

公安网备44188102000078号   地址:英德市金子山大道一号路新行政中心综合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