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提请督促清城区、清新区、英德市政府编制环境质量达标规划的请示》(清环〔2019〕32号)要求,结合《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清远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方案》及《清远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方案英德市任务分解方案》,进一步压实市直各部门、各镇街环境污染防控责任,促进我市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特制定《英德市区空气质量达标方案(2019-2021年)》(以下简称《空气达标方案》),现就《空气达标方案》进行以下解读:
一、编制背景
2018年,英德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值为36微克/立方米,超出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1微克/立方米,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91.6%,比2017年下降6.5个百分点,且低于清远市下达的环境空气优良率95%的环境质量目标。
二、编制依据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清办发〔2018〕2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粤府〔2018〕128号);
《关于印发<清远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清环〔2018〕355号);
《关于印发<清远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方案英德市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英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英德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英府办〔2018〕59号)。
三、《空气达标方案》主要内容
《空气达标方案》)由5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是达标方案编制背景。主要讲述《空气达标方案》的背景及编制方案的原由。
第二部分是英德市环境质量达标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讲述英德市环境质量达标工作领导小组的设置目的和成员组成机构。
第三部分是工作目标。定制三年工作目标,通过2019年环境空气质量六项指标年平均浓度稳步提升,2020年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2021年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促进我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和改善。
第四部分是达标工作任务。分别从调整优化能源及产业结构、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生活服务业污染治理、移动源污染治理、扬尘污染治理、露天焚烧污染治理、妥善应对污染天气等7个方面,19个具体任务来进行细化,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第五部分是保障措施。主要包括明确责任分工、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公众参与等3项内容,为我市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有力保障。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