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英城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24〕53号)精神,上级提前下达我市2024年中央财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二批)206万元,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英德市2024年中央财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二批)分配使用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英德市农业农村局 英德市财政局
英德市畜牧水产局
2025年4月17日
联系人:市农业农村局 陈梦圆,电话:0763-2236316
市畜牧水产局 袁芳芳,电话:0763-2813031
英德市2024年中央财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二批)分配使用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生猪产业发展,引导产销有效对接,保障我市生猪市场正常供给,维护猪肉食品价格稳定。根据《英德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的通知》(英财农〔2024〕70号)精神,上级提前下达我市2024年中央财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二批)206万元,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资金分配使用方案。
一、资金分配使用安排
(一)用于我市获得2024年广东省现代化美丽牧场称号的生猪养殖场奖补,安排资金5万元;
(二)用于开展2025年的生猪产业发展及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培训工作,安排资金2万元;
(三)用于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养殖险(生猪)本级财政保费补贴项目,安排资金199万元。
二、资金分配使用内容
(一)广东省现代化美丽牧场的奖补
1.安排资金:5万元
2.项目内容:对我市获得2024年广东省现代化美丽牧场称号的生猪养殖场进行奖补,奖补金额为5万元。
3.实施主体:英德市畜牧水产局。
4.支持方式:符合奖补条件的生猪养殖企业、场,将申请表(附件1)、佐证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银行卡或公账号复印件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统一使用A4纸打印和复印,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纸质版及扫描电子版报送市畜牧水产局。经确认审核后,将奖励对象的名称,拟奖励金额等信息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我市财政部门将奖补资金直接拨付到养殖企业、场提供的银行账号。
(二)2025年生猪产业发展及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培训工作
1.安排资金:2万元。
2.项目内容:资金用于对我市生猪产业发展及粪污资源化利用等全链条相关的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稳定我市生猪生产,促进我市生猪产业转型升级。
3.实施主体:英德市畜牧水产局。
(三)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养殖险(生猪)本级财政保费补贴项目
1.安排资金:199万元
2.支持对象和项目内容:根据《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清财外〔2023〕6号)精神,政策性生猪(能繁母猪、仔猪、育肥猪)养殖保险的保费需本级财政配套资金。为高效开展政策性生猪(能繁母猪、仔猪、育肥猪)养殖保险工作,构筑多层次的农业保险风险分散机制,推动农业保险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分配199万元用于政策性农业保险-养殖险(生猪)本级财政保费补助。该笔资金补助的保险内容不得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粤财农﹝2023﹞169号)补贴内容相重复。
3.实施主体:我市生猪政策性保险中标单位。
三、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实施后,一是可加强我市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创建生产高效、环境友好、产品安全、管理先进,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加快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二是提升我市粪污资源化利用管理水平,强化粪污综合利用,稳定生猪产业发展,推进生猪产业转型升级;三是建立由政府、养殖户、保险公司共同参与的农业风险分担机制,提升农业抵御风险和自救发展的能力,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有效供给。
四、项目的组织管理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成立英德市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周兰标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常务副组长:罗艳云 市畜牧水产局局长
副 组 长:陶艺文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小玲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沈志雄 市畜牧水产局副局长
刘小华 市畜牧水产局副局长
成 员:胡小平 市财政局农业农村股股长
陈梦圆 市农业农村局养殖与屠宰管理股股长
袁芳芳 市畜牧水产局畜牧股股长
张志德 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畜牧水产局,负责对奖励资金项目的管理、指导和监督,不定期向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积极协调和解决工作实施中出现的问题。
(二)强化责任分工。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水产局要明确责任分工,密切配合,加强日常管理,加强工作中的协调和沟通。市财政局负责及时拨付奖励资金,对资金使用进行检查和监督;市农业农村局和市畜牧水产局负责组织项目的落实、协调、监督和技术指导,认真做好项目的督导、验收工作。
(三)加强项目监管。项目实施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水产局要对项目单位进行核查;项目实施中,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水产局要建立健全项目监督检查机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督促检查,抓好项目进度,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项目实施后,各项目单位要完善项目资金申请材料,经审核通过后给予请款,严格规范资金使用。
(四)严格资金使用。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的有关规定使用和管理资金,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严禁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关于印发英德市2024年种养财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二批分配使用方案的通知.pdf